官署名。南京临时政府设置,见“参谋本部”。
明清对各衙署长官通称,意为堂上之官。如各部尚书、侍郎即为各该部堂官。其他各院、司、寺长官同。又府、县衙门的知府、知县亦称堂官,故有府正堂、县正堂之称谓。明清时中央各衙门的长官。如管部的大学士,各部的尚
官名。宋置,其职掌及任职资格与五岳、四渎庙令同。参见“五岳庙令”。
满语官名。意为“宰相”、“中堂”、“大学士”。
参见“制科”。科举制度中由皇帝临时设置的考试科目。即“制科”,见该条。
见“受卷”。
见“参政”。
辽朝北面官类名。辽宫帐禁卫、近侍及宫内侍候等事,以犯罪籍没者充任,内族、外戚、世官之家因罪籍没者称著帐郎君,其他人犯罪籍没者称著帐户,管理这些人户的机构,统称著帐官,主要为著帐郎君院和著帐户司。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属翼王府,员额二人,官阶为职同总制。参见“典柴”。
官名。清朝光绪十一年(1885)设。正二品。初由出使德、法、英等国大臣兼。二十八年始专设出使比国(比利时)大臣。辖二等参赞、二等通译、一等书记、二等书记各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