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福利司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二十九年(公元1940年)设置,属社会部,管理社会福利事务。其管理范围包括社会保险,劳动者生活的改善,社会服务事业,人民日常生活程度,职业介绍,贫苦老弱残废的收容、教养等的指导监督,以司长为主官,下设科长、科员,分理本司事务。社会部所主管的社会福利事业是经常性的,关于临时及紧急的救济则由赈济委员会主管。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二十九年(公元1940年)设置,属社会部,管理社会福利事务。其管理范围包括社会保险,劳动者生活的改善,社会服务事业,人民日常生活程度,职业介绍,贫苦老弱残废的收容、教养等的指导监督,以司长为主官,下设科长、科员,分理本司事务。社会部所主管的社会福利事业是经常性的,关于临时及紧急的救济则由赈济委员会主管。
官名。清末地方各省交涉使司之主官。掌主邦交。光绪三十三年 (1907) 始置于奉天、吉林二省。正三品。宣统二年 (1910),直隶、江苏、浙江、福建、湖北、广东、云南亦援例续置。官名,清朝置,正三品,
官名。三国魏文帝黄初(220—226)中置,以司马懿任之,文帝出征时,总留守事。二品,魏末司马师、司马炎相继任之,执掌朝政。晋沿置,二品,禄与特进同,置长史、司马、主簿等。如开府辟僚佐,则位从公,进为
因犯罪被罢官。《晋书·石崇传》: “伏待罪黜,无所多言。”
官名。即长乐卫尉。西汉置,武帝时以程不识、李广分别为东、西宫卫尉。掌屯兵,警卫长乐宫。不常置。官名,西汉置,即长乐卫尉,掌长乐宫屯卫兵,程不识曾任此职。因长乐宫在未央宫西,故称西宫。《汉书·李广传》:
官署名。辽置。《辽史·百官志四·南面方州官序》:“至辽,五京列峙,包括燕代,悉为畿甸。二百余年,城郭相望,田野益闢。冠以节度,承以观察、防御、团练等使,分以刺史、县令,大略采用唐制。”各州均置团练使司
宋朝国史院属官。以秘书省校书郎、正字充任,掌有关修史之事。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三十二年(公元1943年)设置,属财政部。掌理抗战时期所创办的专卖事业行政事务。以司长为主官,下设科长、科员。
官名。东汉光武帝建武二年(后26 ),以廷尉岑彭为之,率八将军讨邓奉于堵乡。魏、晋、南北朝时,为将军名号,多授予统兵出镇在外、都督数州诸军事者。在武职中地位很高,在四征将军之上,历代皆不常置。三国魏二
官名。西魏置。《周书·韩果传》: “大祖由是以果为虞候都督,每从征行,常领候骑,昼夜巡察,略不眠寝。”
官名。南齐公督府僚属,集曹长官。梁、陈沿置。梁自三班至流外四班,陈自八品至九品。北魏亦置,初设员若干,宣武帝永平二年(509)并为一员,自七品上至九品。北齐沿置,自七品上至八品上不等。常省称为“集曹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