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明朝皇宫诸门及各王府门官皆置,以宦官充任。皇宫各门置一人,从四品,王府一人,从六品,佐门正司晨昏启闭,关防出入。后革。
清朝吏部之处分制度。凡官员因过失被撤销所存记的职衔和记录等,称注销。如笔帖式京察一等,记名以理事、同知、通判用者,再遇京察,若列入二、三等,即将记名注销。再如官员有四次以上奖叙,如因过抵销一二三次者,
官名。五代后梁太祖开平二年 (908)置,乾化二年 (912) 废。
官名。东魏置。孝静帝武定二年(544),以太保孙腾、司徒高隆之为之,分赴河北,青州等地,搜括不在国家户籍上的浮逃户,获逃户六十余万。见《魏书·孝静帝纪》,《北齐书·孙腾传》、《高隆之传》。
官署名。元世祖至元三十一年(1294)由典医署改立,秩从五品,隶徽政院。武宗至大元年(1308),升掌医监。
官名。南宋孝宗淳熙三年 (1176) 置,为太史局伎术官阶官。
参见“山金司”。
官名。明初户部所属北平清吏司及刑部所属北平清吏司均置,各一人,正五品,掌本司之事。参见“北平清吏司”。
即“巴牙喇壮达”。
官名。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五年(491)置。《魏书·杨播传》: “(杨椿)转授宫舆曹少卿,加给事中。”太和十七年定为三品上。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