祠部郎官
祠部郎中、员外郎通称。
祠部郎中、员外郎通称。
官名。南朝梁、陈分武库令置,为北武库署长官。梁一班。
官名。清末农工商部属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左、右各一人,正三品,简任。掌辅佐堂官,综核各司事务,并得派赴各省考查农工商务。
官名。晋朝置,掌督运军粮。《晋书·五行中》: “丞相府斩督运令史淳于伯”,“是时,后将军褚裒镇广陵,丞相扬声北伐,伯以督运稽留及役使赃罪,依军法戮之。”
官名。辽景宗保宁六年(974),以沙门昭敏为之,加侍中,统领皇都、东京、南京各寺院僧尼。
官制用语。即俸钱。宋朝官员正俸的一种。依官位分等支付钱币,部分折支实物。又宋朝士兵俸钱亦称料钱。
官名,汉置,俸比六百石,掌值班虎贲郎,朝会时在殿中。见《后汉书·百官志》。
官名。清顺治元年(公元1644年)援明司牧局大使之例置司牲司,属光禄寺。置官有大使一人。十五年(公元1658年)裁撤。参见“司牧局大使”。
官名。见“左校令丞”。
僧官名。各佛教寺院皆置,主持寺务。与上坐、都维那合称寺院三纲。东汉时白马寺以知事主寺务,东晋以后始称寺主。北魏僧令曾为嵩高闲居寺主。宋朝徽宗政和三年 (1113) 禁僧、尼称寺主、院主、庵主等,后遂以
元代宿卫军在用于大祭祀时称为仪仗军。参见“宿卫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