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奉天清吏司员外郎”。
官名。南宋孝宗乾道七年(1171)置,员三人,为临安府尹募职。九年废。
清代勇营兵士名。见“哨”。
清朝巡抚之别称。
官名。明、清礼部主客清吏司次官,简称“主客司员外郎”。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主客部员外郎设,一人,从五品。与司郎中共掌司事。清顺治元年(1644)沿置,汉一人。七年,增满洲一员。后改设二人,宗
官制用语。即以玉玺加封的文书。
官名。正副各一人,为造币总厂的正副主官。见“造币总厂”。
官名。南宋史馆置,以侍从官充任,位在修撰下、检讨上,掌修史之事。
官署名。明永乐元年(1403)改北平为北京,故改刑部北平清吏司为北京清吏司,置官依旧。十八年革。
监狱名。东汉置,《后汉书·窦武传》载:“有诏原李膺、杜密等。自黄门北寺、若卢、都内诸狱系囚罪轻者皆出之。”注:“都内,主藏官名。《前书》有都内令丞,属大司农。”沈家本《狱考》按:“都内狱惟见此《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