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卫局
官署名。辽朝北面官,属宿卫司,掌御帐禁卫事。设总禁卫事、禁卫长等职。
官署名。辽置,属宿卫司,掌禁卫之事,以总禁卫事、禁卫长领其事。
官署名。辽朝北面官,属宿卫司,掌御帐禁卫事。设总禁卫事、禁卫长等职。
官署名。辽置,属宿卫司,掌禁卫之事,以总禁卫事、禁卫长领其事。
宋朝观察支使与节度掌书记合称。
官名。清朝内务府上驷院之属官。掌预备马辔。额设御马司辔二十人,皇子司辔二人,皆以额鲁特蒙古充任。辖以司鞍长。
官名。金代大理寺设知法十一人,从八品,女直司五人, 汉人司六人,掌检断刑名之事。
宫官名。南朝宋太宗定后宫百官时置,掌铨查六宫。三品。
官名。五代及宋时设为统兵官都指挥使之副。
官署名。清制,沿江地方的江防事务,由管辖该省区的将军、督抚责成各关道、守道、巡道分别管理,各道之下设厅,以管理防务。厅的主官为同知,江防同知仅有三人,分设于江苏、安徽、江西三省。驻于府治,自为一厅,管
官署名。宋朝初年置,掌黄河三门至汴河水运,漕运陕西粮谷以供京城,设发运使一人,下设催促装纲、催纲、提辖等属。后改三门白波提举辇运司。
官署名。元朝置。世祖至元十二年(1275),改漕运司为都漕运司。后分设京畿、江淮、济州三都漕运使司。二十五年,京畿都漕运使司分置内外二司,内司仍旧名,外司称都漕运使司,于河西务置总司,临清置分司,领接
官名。①西周执政之官。《师永盂铭》:“盒公内即命于天子,公乃出厥命”,“井伯、荣伯、尹氏、师俗父、遗仲,公乃命奠司徒”,“永付厥田。”②西周中期金文所见史官之一,又省称“尹”。掌书王命,代王宣命。《大
官名。也是官署名。唐设此官,掌完葺苑面、宫馆、园池与种莳、蕃养六畜之事。监各一人,从六品下;副监,各一人,从七品下;丞各二人,正八品下。见《新唐书·百官三·京都诸园苑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