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布多参赞大臣
官名。清朝派驻科布多之军政长官。乾隆二十六年 (1761) 设,统掌外蒙古杜尔伯特、辉特、新土尔扈特、新和硕特、札哈沁、明阿特、额鲁特以及阿尔泰乌梁海等八部之官族、军务、财赋、刑罚等项事务。下设办事大臣一人,笔帖式若干人佐理政务。
官名。清乾隆二十六年(公元1761年)置科布多参赞大臣、办事大臣各一人,掌杜尔伯特、辉特、新土尔扈特、新和硕特、札哈沁、明阿特、额鲁特及阿尔泰乌梁海八部(共分三十一旗)的军政。科布多并设有理藩院司官一人。
官名。清朝派驻科布多之军政长官。乾隆二十六年 (1761) 设,统掌外蒙古杜尔伯特、辉特、新土尔扈特、新和硕特、札哈沁、明阿特、额鲁特以及阿尔泰乌梁海等八部之官族、军务、财赋、刑罚等项事务。下设办事大臣一人,笔帖式若干人佐理政务。
官名。清乾隆二十六年(公元1761年)置科布多参赞大臣、办事大臣各一人,掌杜尔伯特、辉特、新土尔扈特、新和硕特、札哈沁、明阿特、额鲁特及阿尔泰乌梁海八部(共分三十一旗)的军政。科布多并设有理藩院司官一人。
清朝外官缺分之一。属此缺者有江苏之太仓、上海等十县,浙江之仁和、海宁等十七县,山东之诸城、胶州等七州、县,广东之东莞、香山等十三县,福建之闽侯等九县之佐贰、首领官。其历俸升擢与边俸同,俱三年俸满有政绩
官署名。隋始置,为刑部的头司。司的长官隋初称为侍郎,以员外郎为佐官。炀帝时改为郎与承务郎。唐沿置,以郎中、员外郎为正副主官。刑部郎中二人,从五品上;员外郎二人,从六品上,其职任为辅佐尚书、侍郎掌律法及
官名。东汉置。属太史令。《续汉书·百官二》李贤注引《汉官》: “太史待诏三十七人,其六人治历,三人龟卜,三人庐宅,四人日时,三人《易》筮,二人典禳,九人籍氏、许氏、典昌氏,各三人,嘉法、请雨、解事各二
官名。北齐殿中尚书所属有三公曹,“掌五时读时令,诸曹囚帐,断罪,赦日建金鸡等事。”以郎中二人为主官。见《隋书·百官志中》。
官职制度。魏晋南北朝时期指“清官”的品级。北魏后期,武职地位较低,《魏书·张彝传》:“ (彝)第二子仲瑀上封事,求铨别选格,排抑武人,不使预在清品。”
见“议曹从事”。官名,即“议曹从事,”详此条。
官名。明清道录司之官员。分掌天下道教之事。明洪武十五年(1382)设,一人,正八品。康熙十三年(1674)定设一人,亦为正八品。依例升迁右演法,缺出由右至灵升补。
官名。唐朝元帅、都统、招讨使属官之一,出征则置一员。
官名。南京临时政府始置,设于总统府和各部。北洋政府时期设于总统府、国会两院等重要机关,一般为秘书厅的主官,协助本机关长官处理重要政务、事务。国民党政府于各院、部、委员会和各省官署多设置秘书长。
官名,汉设此官,掌管辑濯士及船只。《汉书·百官公卿表上·水衡都尉》:“属官有上林、均输、御羞、禁圃、辑濯、钟官、技巧、六厩、辨铜九官令丞。”注:“辑濯,船官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