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察司
宋朝“纠察在京刑狱司”省称。
宋朝“纠察在京刑狱司”省称。
亦作“五百”。汉朝官署侍从小吏,职在导引,问事。《后汉书·宦官传·曹节传》李贤注引韦昭《辨释名》曰: “五百字本为‘伍’。伍,当也; 伯,道也。使之导引当道陌中以驱除也。”
宫官名。南朝宋太宗定后宫百官时置。员二人,五品。
官名。《周礼》天官之属有内饔中士四人,下士八人,掌理王及后、世子食物的烹调。北周依《周礼》置内膳上士,正三命;内膳中士,正二命。属天官府膳部中大夫。
官名,汉置,掌领兵征伐。大将军领兵五部(营),每部置校尉一人,军司马一人。其别营领属为别部司马,其兵多少随时宜。见《后汉书·百官一·将军》。其后,三国沿置。《三国志·魏书·夏侯渊传》:“太祖起兵,以别
官署名。元朝侍卫亲军指挥机构之一,简称大同侍卫。武宗至大元年(1308)由大同等处屯储万户府改立。仁宗延祐元年(1314),改为中都威卫使司,隶徽政院。参见“大同等处屯储万户府”。
官名,西汉置,为中垒校尉的属官,掌领兵,秩六百石。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
即“伊都额真”。
官名。北魏置,统兵镇守边境。《魏书·裴骏传》: “(裴修)出为张掖子都大将,张掖境接胡夷,前后数致寇掠,修明设烽侯,以方略御之。”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职员令及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时皆未载其品阶。
官名。清末理藩部长官。宣统三年(1911)改理藩部尚书设,并为国务大臣。一人,从一品,以满人充,特简。掌领部务,参加阁议。官名。清宣统三年(公元1911年)四月改理藩部尚书为理藩大臣,为理藩部的长官。
文官工作的纪律规定。北洋政府制定,依照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一月公布的《官吏服务令》规定,其内容如下:一、官吏应竭尽忠勤,按照法律规定以行使职务。二、属官对长官在监督范围之内所发布的命令,有服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