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词语>历史百科>古代官职>经略安抚使

经略安抚使

官名。宋仁宗皇祐四年 (1052) 以侬智高起义,始于广州、桂州置,以本州知州兼任。其后,西南边帅多带此衔,以重其权。神宗熙宁五年(1072),又置于熙河、永兴、鄜延、环庆、秦凤、泾原等六路。后帅臣任河东、陕西、岭南路职任,皆带此衔。掌一路兵民之事,听其狱讼,颁其禁令,定其赏罚,稽其钱谷。甲械出纳之籍,若事难专决,则具可否禀奏,事干机速边防及士卒抵罪,则听以便宜裁断。南宋初,广南西路沿置,广南东路置主管经略安抚使公事。高宗绍兴五年 (1135),令襄阳、湖北帅守带此衔,后罢。


官名。宋置,掌一路兵民之事。为经略安抚司长官。参看“经略安抚司”条。

猜你喜欢

  • 金曹从事

    官名。东汉末州郡置。《三国志·胡综传》:“(孙)权为讨虏将军,以综为金曹从事。”但非定制。北齐司州置,为金曹长官,视从八品。隋朝雍州沿置,品同北齐,高祖开皇十二年(592) 改为参军。参见“金曹”。官

  • 履工中士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冬官府司皮下大夫属官,正二命。下设履工下士以佐其职。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 安抚使司

    官署名。辽朝南面边防官有易州飞狐招安使司,圣宗统和二十三年(1005)改安抚使司。清朝于云南、四川、湖广等地设为土官衙署,属武职从五品衙门,以少数民族首领任安抚使,管理辖区政务及土兵之事,受地方督抚节

  • 小布宪上士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置,北周沿置。秋官府布宪中大夫属官,佐布宪中大夫、布宪下大夫掌本司事务。北周武帝建德二年 (573),省六府诸司中大夫,以下大夫为长官,遂为布宪司次官。宣帝即位,复置六府

  • 额外郎中

    官名。清代六部司官,在额定郎中、员外郎、主事之外又设额外郎中、额外员外郎、额外主事,职掌与额定诸职相同。参见“郎中”、“员外郎”、“主事”。

  • 礼信司

    官署名。辽朝置,为南面官。属客省。职掌不详。

  • 陕西司

    官署名。即“陕西清吏司”。

  • 临难不顾徇节宁邦科

    科举制科之一。属于贤良忠直类科目。长寿三年(公元684年)诏举,苏稷等二人及第。

  • 初级审判厅

    官署名。清末地方审判机构之一。光绪三十三年(1907)后始设于京师、东三省,宣统二年(1910)各省渐设。省城、商埠、府、州、县均设。掌较小民刑案件的一审。置推事一至二人,并录事等。附看守所一处。官署

  • 散乐

    杂任职名。唐太乐署置三百八十二人,由乐户充任,掌乐舞承应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