署司弓
见“副司弓”。
见“副司弓”。
官名。元置,属武备寺,员额二人,掌辨验弓弩的优劣。
官署名。设于元世祖至元十八年(1281),掌理辖区人匠诉讼,受詹事院札。置提领一员。
少师之别称。
官名。西魏、北周秋官府刑部中大夫县法上士佐官,正二命。
官名。唐朝中书省集贤殿书院置,以宰相一人为学士者充任。
即侍御史之分掌诸曹者。参见“侍御史”。
士大夫。汉王符《谮夫论·交际》:“内见谪于妻子,外蒙讥于士夫。”
官名。三国魏置。八品。
官名。国民党政府于高等法院及地方法院各配置检察官,分别执行高等法院和地方法院所管辖的民刑事案件的检察事务。若只设一名检察官,即无首席之称。在未设法院的地方,由县长兼任检察官的任务。
伎术官。清置,属太医院。员额二十人,初由各省选派,经太医院考选补用,后改为由医生升任。掌医疗之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