羽直
官名。南朝宋人对北魏“羽真”的异称。
官名。南朝宋人对北魏“羽真”的异称。
官署名。御史台是官署,其长官是御史大夫,正三品,负责纠察百官。见《新唐书·百官三·御史台》。唐朝建都长安,而洛阳也有“留台”,故称在洛阳的御史台为东台御史,在长安的御史台为西台御史。见《演繁露》。
北京军政府时期国史馆的内部机构,掌保管史稿及采访、搜集、储藏史料。设厅长一人,典籍四人,主事三人,采访员若干人。参见“国史馆”。
警官名。北洋政府时期设于地方警察厅,掌督察所属消防警察及消防事务。
官名。西周置。掌供酒醴以祭祀。《国语·周语上》: “牺人荐醴”。韦昭注: “牺人司樽,掌共酒醴。”官名。周朝设此官,掌供酒醴。《国语·周语上》:“郁人荐鬯,牺人荐醴。”注:“牺人司樽,掌共酒醴。”
见“门下督”。官名,也简称门下督,汉置,掌侍从护卫。长官外出,侍从保护;长官在官府,巡察守护。《后汉书·舆服上》:“公卿以下至县三百石长导从,置门下五吏:贼曹、督盗贼、功曹,皆带剑,三车导;主簿、主记
官署名。清朝刑部所属办事机构。掌追缴、收贮现审案内脏罚、脏变、脏赎银两及没收各物,会其数以送户部,并保管本部现银及堂印。设司库一人、库使二人,均为满员,经承一人。光绪三十二年(1906),刑部改为法部
参见“内史舍人”。
清朝“题本”之一种。定制,题本经内阁票拟后进呈皇帝,皇帝认为所拟之签有待斟酌之本,当时不批,折其一角发下,谓之折本。待积若干件,于御门听政时与大学士评议处理,得旨后内阁另拟票签进呈。
褒奖官员的方式之一。《明史》卷一三七记明洪武中祭酒宋讷卒,“帝悼惜,自为文祭之。又遣官祭于家,为治葬地,文臣四品给祭葬者,自讷始。”
官名。清末内阁法制院属官。宣统三年(1911)五月设。位参事之下。无定员,视事之繁简酌置。分任本院法律法令之起草与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