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据《明会典》记载,明代于直隶、江南以管河郎中司河帑出纳;山东则以郎中与主事、副使分掌。
唐代军士名称。又称“官健”、“长征健儿”。原为防人或戍卒,唐制,凡军、镇、城、守捉,均有额定的防人或戍卒,由府兵充任,番役期限一般是三年一代。后以府兵无力自备武器资粮,于是逐渐定给身粮、家粮或其他赐予
官署名。北宋神宗熙宁二年(1069)置,以参知政事王安石、知枢密院事陈升之同制置三司条例,讲求财计之利病,革除宿弊,更立新法,以开财利之源。三年,并归中书。官署名。宋置,掌制定和颁布新法。《宋史·职官
官名。清末陆军部之职官。光绪三十二年 (1906) 设。正四品。掌核议本部及军队学堂、局、厂章制等事。宣统二年 (1910) 撤。
官名。东汉置,秩六百石,为公主属官,管理公主家中诸事务。
官名合称。①十二卫所属亲、勋、翊三卫,炀帝大业三年(607)改名为三侍。②隋炀帝时鹰扬府所领亲、勋、武三侍,非翊卫府,无此三侍。
官名。西魏、北周秋官府田正下大夫弋禽中士佐官,正一命。
官名。明初工部所属屯田部置,一人,正五品,掌本属部事务。洪武十三年(1380)改屯部郎中,二十九年,再改屯田清吏司郎中,遂为定称。
官名合称,汉置,即郡邸长与郡邸丞。长为正职,丞为副职,掌诸郡在京师之邸。参看“郡邸长”、“郡邸丞”条。官名。西汉大鸿胪的属官有郡邸长及丞。郡邸,《汉书·百官公卿表》颜师古注:“主诸郡之邸在京师者也。”
官名,隋初州置功曹参军事,开皇三年(公元583年)罢郡,以州统县,改功曹参军事为司功参军事。大业三年(公元607年)炀帝改州为郡,改司功参军事为司功书佐。参见“司功参军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