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医所
官署名。明洪武四年 (1371)置,隶王相府。十三年罢王相府,改隶王府长史司。设良医正一人,正八品,副一人,从八品。掌王府医疗之事。嘉靖四十四年 (1565) 革副官。
官署名。明洪武四年 (1371)置,隶王相府。十三年罢王相府,改隶王府长史司。设良医正一人,正八品,副一人,从八品。掌王府医疗之事。嘉靖四十四年 (1565) 革副官。
官员任用限制之一。东汉时即有此项规定,为“三互法”的内容之一。魏晋南北朝时仍用此制,《三国志·魏书·刘魏传》注引《晋阳秋》,记刘弘于西晋末为车骑大将军开府荆州, 以刺史假节, 都督荆交广州诸军事,朝廷
官名。民国时,兼理司法事务的县政府,设承审员,帮助县长审理诉讼事件。承审员由高等法院委任。民国二十五年县司法处成立,改称承审员为审判官。官名。北洋政府时期,凡未设法院的各县,应属初级审判厅或地方审判厅
车师后部司马,即汉朝驻车师屯护军的司马,属戊己校尉,掌护卫车师后部等国。车师分前后两部,各有王自行其政(见《后汉书·西域传》)。《后汉书·孝顺帝纪》:“夏四月丙寅,车师后部司马率后部王加特奴等掩击匈奴
京师警察厅内部机构。由总务处管辖,主办文件收发、器物保管、造具巡官长警饷册与招募巡警的花名册,置巡官五人,巡长二人,巡警九十人。
官名。西汉刘邦置,以灌婴任此职,随从征伐。南朝宋、十六国后赵及北魏亦置,皆用宦官充任。后赵申扁任此职时,掌机密,处理奏案,权倾内外。北魏时属中谒者仆射,随侍宫中。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 职员令
北洋政府时期违反《临时约法》的非法议会之一。其前身为行政会议。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九月,熊希龄内阁组成后,秉承袁世凯的意旨,拟用废省的办法来扩大中央集权,十一月五日特电各省派员来京参加地方行政会
官名。东汉末孙策置。韩当自别部司马迁此,授兵二千、骑五十匹,随从征伐。官名,东汉末年孙坚置,掌领兵征战。位低于将军高于司马、都尉。《三国志·吴书·韩当传》:“韩当……为别部司马。及孙策东渡,从讨三郡,
西汉时匈奴卢侯国之王。《汉书·卫青霍去病传》:“鏖皋兰下,杀折兰王,斩卢侯王。”注:“张晏曰:折兰、卢侯,胡国名也。”
官名。唐置,属舟楫署,掌运漕之事,开元中废,参见“舟楫署”。
官名。北魏置。《魏书·车路头传》:“及太宗即位,拜(车路头)为散骑常侍,赐爵金乡公,加忠意将军。”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职员令及太和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时,皆未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