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文选清吏司的内部机构。光绪三十一年(公元1905年)设,掌管进呈月折、循环簿、四季搢绅录。设经承以办理事务。
官名。汉代干边郡置司马,属于军职;内郡偶亦置之,非为定制。《八琼室金石补正》九载西晋《南乡太守郛休碑阴》,其一郡佐吏,首为司马顺阳黄根,其次则为行义武猛掾武当华吴,又次则说郡领县八,户万七千一百三十,
试职名。明朝进士实授官前所任试职之一,半年后实授,多授官监察御史。始于洪武(1368—1398)中,正德(1506—1521)中革。
官名,汉武帝置,属太仆,为挏马令之佐,掌治安保卫。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参看“挏马”条。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三班,与佽飞将军同班,普通六年 (525) 刊正将军名号时罢。武官名。南朝梁置,为加官、散官性质的将军,秩第三班。
官员任用种类之一。唐制,凡由任命为正式官职者为正授。《通典·职官一》说:“凡正官皆称行、守,其阶高而官卑者称行,阶卑而官高者称守,官阶同者并无行守字。”
官名。清朝驻防八旗中的专城将领。设于直隶及盛京地方的一些城镇、关口。额定十八人,正四品,俱满缺。辖兵五十名至数百名不等,总掌本城镇旗籍和防守事务。下设佐领、防御、骁骑校等官。分别由驻防将军、都统、副都
即金符。见“牌符”。
即“八座”。
1、行政区划名。汉朝分全国为十三州,除一州属司隶校尉外,其余十二州每州置刺史一人,掌州政。每州下辖数郡,每郡置太守(也称郡守)一人,主郡政,总领郡事。每郡下辖数县。见《后汉书·百官五·州郡》。2、指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