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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副院长

官名。国民党政府设置,员额一人,为行政院的副长官。参见“行政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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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郡马

    见“郡主”。娶郡主为妻者称郡马。欧阳修《归田录二》:“宗室女封郡主者,谓其夫为郡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