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校委员
官名。北洋政府于司法官甄录试及初试典试委员会、司法官再试典试委员会、县司法公署审判官考试典试委员会中设置,掌襄理试务。
官名。北洋政府于司法官甄录试及初试典试委员会、司法官再试典试委员会、县司法公署审判官考试典试委员会中设置,掌襄理试务。
官署名。西夏朝置。掌管刻字、印刷等事务。末等司。设头监以主其事。官署名。西夏设置,掌管刻字、印刷事务。
元朝侍卫亲军指挥机构。五卫之一。秩正三品。掌汉军万名。置营于涿州 (今河北涿县),衙司在大都丽正门内。设职与属衙同左、右卫亲军都指挥使司。
又作“鄂尔布”。满语。汉译作“鹿角兵”,为清朝八旗汉军骁骑营掌舁鹿角之甲兵。康熙二十四年(1685)置。八旗汉军每佐领下额设八名(初为四名),在佐领下养育兵及闲散内挑选。
官名。明成祖永乐(1403—1424)时,迁都北京,于南京官置,一人,从七品,仍掌司言责,纠劾百官,稽察南京工科之事。
官署名。元朝管理佛教事务之机构,设于各县,掌理僧尼词讼。凡遇僧尼与百姓发生词讼,则与地方官府共同处理。长官为都纲。武宗至大四年二(1311)月,仁宗登极,下令罢各级僧司衙门,遂废。
官名。《周礼》地官之属有司救中士二人,掌以礼防禁万民为非而责让其邪恶过失。北周地官府保氏下大夫所属有司救上司,正三命,司救中士,正二命。掌与《周礼》之司救同。
服饰名。参见“补服”。
官名。清朝道员之一。江苏省设一人,驻清江浦,掌理收放治河银两之事。咸丰三年(1853)裁撤,河款分别归淮扬、淮海、淮徐各道兼管,后归并淮扬海道及徐州二道兼管。官名。清朝设此官,属道总督,掌管河工款项出
武官名。《资治通鉴·后梁纪一》记楚王殷命“水军副指挥使黄璠帅战舰三百屯浏阳口。”
官署名。元置,掌大斡耳朵(帝后行帐、行宫)位下怯怜口诸务,并领资成库毡作,供内府陈设帐房帟幕车舆雨衣之用。其官有监卿八员,正三品;太监二员,从三品;少监二员,从四品;监丞二员,正五品;还有经历、知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