训科
官名。明清地方县之医学学官。明洪武十七年(1384)始设。每县一人,未入流,设官不给禄。掌教授生徒之事。清沿明制设,未入流。由所辖有司遴选谙医理者,咨部给札。
官名。明清地方县之医学学官。明洪武十七年(1384)始设。每县一人,未入流,设官不给禄。掌教授生徒之事。清沿明制设,未入流。由所辖有司遴选谙医理者,咨部给札。
官名。明朝掌管巡关的巡按御史。宣德四年 (1429) 始置,正统十年 (1445) 后改以户部主事掌钞关之事。
官名。西周为侍从属吏,同“御事”。《竞簋铭》:“伯屖父蔑御史竞历,赏金。”春秋战国置为史官,本职掌记录国事、君王言行,接受、保管文书等; 因侍从君主左右,为亲近之职,常执行临时性差遣,秦、韩等国常奉遣
宋代授予官吏差遣的方式之一,即“辟差”,见该条。
肃政廉访司简称。
也写作“掖廷”。《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少府》中作“掖廷”,《后汉书·百官三·少府》中作“掖庭”。详“掖廷”条。
官名。为太平天国前期东、北、翼三王府的警卫人员,亦称牌刀手。《贼情汇纂》卷三说: “主出入侍从,值宿伪王府如侍卫。”东王府有东殿参护一千六百人,西王早死,另置西殿参护四十人,官阶均为职同将军;北、翼二
官名。十六国后赵石勒置。《晋书·石勒载记下》: “建德校尉王和掘得员石。”
官名。西汉武帝太初元年 (前104) 由中尉改名,秩中二千石。职掌京师治安,督捕盗贼,负责宫廷之外、京城之内的警卫,戒备非常水火之事,管理中央武库,皇帝出行则掌护卫及仪仗队。属官有丞、侯、司马、千人及
功绩和名声。《庄子·山木》: “削迹捐势,不为功名。”科举时代用称科第。
官名。唐高宗龙朔二年(662) 改右奉宸卫大将军置,设一员,正三品,德宗贞元二年(786) 添置上将军前,为右千牛卫长官。掌侍卫宫禁及供御兵器仪仗,皇帝受朝之日,领备身左右升殿列侍,亲射则率属以从。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