吏部尚书别称。洪迈《容斋四笔》卷一五《官称别名》: “唐人好以它名标榜官称”,“吏部尚书为大天”。
官名。北魏置。《魏书·乐陵王传》:“高祖初,蠕蠕犯塞,以思誉为镇北大将军、北征大都将。”
官名。晋始置,为郡军府领兵之职。《晋书·李矩传》记矩为平阳人,有功,封东明亭侯。“还为本郡督护,太守宋胄欲以所亲吴畿代之;矩谢病去。”《梁书·林邑国传》:亦记晋“安帝隆安三年(公元399年)……须达复
官名。清末各级审判厅之审判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后设大理院等各级审判机构。始置。品秩自从五品至正七品不等。职掌刑民案件审理。官名。宋代于大理寺置推丞、评事,省称推事。清末于大理院及各级审判厅置推
官吏被贬降级。《晋书·应詹传》: 应詹上疏云“今宜峻左降旧制,可二千石免官,三年乃得叙用;长史六年,户口折半,道里倍之。”唐朝官员因罪被贬至边远地方任职,经一定年限或遇赦,可改迁近处任职。因其常有可能
官名。 西魏恭帝三年(556) 置, 北周沿置。天官府膳部中大夫属官,正二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 罢。
官名。金置,属卫尉司。员额四人,为皇后常侍官的一种。
官名合称。汉朝公府置东曹掾、西曹掾;东曹掾掌二千石长吏的任用和调动及军吏事,西曹掾掌府史署用。东汉末州府也置。其后,三国、两晋等也置,参看“东西曹”、“东曹掾”条。
官名。宋太宗太平兴国八年(983)始置同签署枢密院事。后避英宗赵曙名讳改称。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罢。哲宗元祐(1086—1093)后复置。官名。宋、金设置,为枢密院的佐官。见“枢密院”。
官名。春秋时宋、吴等国置。宋国少司马为六卿执政之一,位在大司马之下。吴国少司马为军吏。 《左传·昭公二十一年》: “䝙为少司马。 ”《国语·吴语》: “王(夫差)称左畸曰: ‘摄少司马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