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录事司
官署名。元置,属路总管府,秩正八品。凡路府所治,置一司,以掌城中户民之事。设录事、司候、判官各一人,二千户以下,省判官不置。
官署名。元置,属路总管府,秩正八品。凡路府所治,置一司,以掌城中户民之事。设录事、司候、判官各一人,二千户以下,省判官不置。
封号。清朝藏传佛教之职任喇嘛。位在达喇嘛之下、德木齐之上。于北京、盛京、热河等处各设若干人。分掌寺庙佛教事务。
东宫属官。东汉置,职掌医药。《后汉书·宦者·孙程传》:“初帝见废,监太子家小黄门籍建、傅高梵、长秋长赵熹、丞良贺、药长夏珍皆以无过见谴。”三国魏沿置,七品。官名,东汉置,为中宫或太子属官,掌医药。《后
官署名。简称江南司。①清朝户部十四司之一。初制按省分职,顺治元年 (1644) 于十三司之外增设江南一司。以郎中为主官。所属有员外郎,满洲三人,汉一人; 主事,满、汉各一人及笔帖式、经承若干人分理司务
官名。明、清皆置,为掌醢署长官。详“掌醢署”条。
旧时辞官归家奉养年老之亲人,以终其天年,称终养。《晋书·李密传》载,“鸟鸟私情,愿乞终养”之语。清制,凡旗员祖父母、父母年七十五以上,汉员祖父母、父母八十以上,或七十以上而属独子者,或虽有兄弟而有病者
官名。明清皆置,简称提牢。见“提牢”条。官名。见“提牢厅”。
官署名。金朝设于宣宗贞祐四年(1216),备咨询,以谏官许古等掌其事。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仿《周礼》外史置,北周沿置。春官府外史司长官,掌纪录君王言行,以为国志(即起居注),兼掌书籍。下设外史上士以佐其职,领著作上士、校书下士等官属。正四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
官名。西汉始置,属王国郎中令。侍从王的左右,备顾问应对。《汉书·龚舍传》说:“楚王入朝,闻舍高名,聘舍为常侍”。三国魏沿置,秩第八品。晋与南朝宋齐分设左右常侍,梁陈称常侍官。北魏、北齐亦置王国常侍。隋
官名。西魏、北周春官府太祝下大夫司巫中士佐官,正一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