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北朝对殿中监、内殿中监近侍小臣之称。唐朝置内侍监,以宦官充任,后遂成为宦官的代称。1、宦官、太监。唐代置内侍监,明代有内官监,均由宦官主之,故云内监。唐王建《宫词》:“圣人生日明朝是,私地先须属内监
官名。宋太宗太平兴国四年 (979)置,选牙校中晓法律、高赀者充任,属司理院。
宋朝军法名。该法确立了厢都指挥使至长行(士兵)上下级的绝对隶属关系,凡长行违忤、陵犯或论告长官,即属犯阶级,分别处死或流放。唐朝中期以降,藩镇威侮朝廷,士卒侵逼主帅之积弊,由此得以矫治。
官署名。北宋置,隶翰林院,掌皇帝御制、御书及供奉笔札图籍之事。设勾当官三人,以内侍充任。其属有待诏、书艺等。南宋高宗建炎三年(1129)罢,绍兴十六年(1146)复置。官署名。宋置,亦称翰林书艺局,属
臣下向君王进言或上书,也是一种公文程式,即奏本。清朝根据官员言事内容及章疏形式不同,又有奏片、奏书、奏本、奏折、奏帖、奏疏等名称。详各条。臣向君进言上书贡献财物称“奏”。《史记·萧相国世家》:“主宗庙
官名。国民党政府立法院设置,员额一人,为立法院的副长官,参见“立法院”。
即“抵当免行所”。官署名。宋置,为抵当免行所的简称,属太府寺。以官钱为本,允许人以物品抵当借用,从中收取利息。踰期不赎,则典当物没收。
官名。《周礼》天官之属有内小臣奄上士四人,为王后的侍从。北周依《周礼》置内小臣奄中士,正二命,内小臣奄下士,正一命。属天官府司内上士。
官名。明清之制,大理寺分左右二寺,各有寺副一人,为寺正的副职,康熙三十八年(公元1699年)裁撤。
官名。西汉武帝太初元年(前104)左弋丞置,属少府,为佽飞令副贰。官名,西汉置,属少府,为佽飞令之副,佐令掌佽飞弋射。参看“佽飞令”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