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于吏理可使从政科
科举制科之一。唐代设置,属于吏治类科目。元和元年(公元806年)诏举,陈岵及第;元和三年(公元808年)诏举,萧睦及第。
科举制科之一。唐代设置,属于吏治类科目。元和元年(公元806年)诏举,陈岵及第;元和三年(公元808年)诏举,萧睦及第。
省议会为一省的民意议事机关,民国置。清朝末年在各省设咨议局,提议一省之事。为省议会之预备。民国正式成立,国民政府军政、训政时期不设。民国二十五年宣布的《中华民国宪法草案》规定于各省设省参议会。省立法机
宦官官名。清置,见“总管太监”。
官名。五代宣徽院殿前受旨官。
卫将军的省称。《晋书·石季龙载记下》:“统卫军张贺度、征西张良、征虏石闵等,率步骑十万讨之”。亦指卫大将军。《晋书·慕容垂载记》: “遣其征西慕容楷、卫军慕容麟”。时慕容麟为卫大将军。
即“伊都额真”。
官名。见“详刑寺”。
军中杂职官名。太平天国设置,每总制四人,官阶为职同军帅,为总制处理文书事务。
①户籍编制中基层单位之头目。周朝始置。十家为什,置长,专司监督、担保之责。《管子·立政》:“十家为什,五家为伍,什伍皆有长焉。”后代亦有沿用者,属地方之职役。清朝里甲制度中的牌长即仿此。②军队编制中基
杂任职名。唐于殿中省尚乘局置,员额五百人,掌调六闲之马。
官名。清朝户部宝泉局之主官。隶于户部钱法右侍郎。顺治元年(1644)设,满、汉各一人,由各部司员中保送简用,两年一更代。掌监收铜铅及铸钱之事,并督察匠役勤惰。光绪三十二年(1906)改隶度支部。官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