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械少监
海军同等官。北洋政府设置,其军阶为少校,掌理海军造械事务。
海军同等官。北洋政府设置,其军阶为少校,掌理海军造械事务。
官名。清朝大理寺所属职官。掌办左、右二寺章奏及收在京衙门文书,并办理有关本寺官员升除、理藩院所管蒙古地方刑名和八旗满文文移事务。顺治元年(1644)设,一人,满洲缺。秩正七品。例以在京部院及外省将军、
旧时对州、县官自称的谦词。表示在其治辖之下。
官名。唐置,为盐院主官,掌卖盐。见《旧唐诗·食货志上》。
官名。皇帝待派的财务专员,为都大提举茶马司长官,主管茶马之事。参看“茶马司”条。
官名。元置,为太史院的佐官,秩正四品,员额二人。
官名。清末农工商部属官。光绪三十二年 (1906) 设。定额三人,正五品,奏补。掌本司事务。
见“公吏”。
掌天文的官。《后汉书·天文上》:“奏燔诗书,以愚百姓,六经典籍,残为灰炭,星官之书,全而不毁。”
官名。东汉、魏、晋为司隶校尉属官,由其自辟除。秩仅百石,权势颇重,掌监察举劾百官。东晋、南朝罢司隶校尉,遂省。北魏置为司州牧、司州刺史属官,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四品中。后省。官名。汉朝设此
宦者官署名。北齐置,设教尉。掌后宫用车。隶长秋寺中宫仆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