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录司副印
官名。清朝道录司副长官。分掌天下道教之事。天聪五年 (1632) 设,一人,由道官带原品衔充任。乾隆四十一年 (1776) 裁。
官名。清朝道录司副长官。分掌天下道教之事。天聪五年 (1632) 设,一人,由道官带原品衔充任。乾隆四十一年 (1776) 裁。
北洋政府总统府翊卫处的长宫。见“总统府翊卫处”。
清朝吏部铨选制度。乃外官历俸升转途径之之一。内地之缺皆属此类,凡道、府、州、县佐贰、首领官、五年无过失,例得升擢。既不同于京秩,又异于边俸。边俸中,边疆水土非甚恶劣,苗疆非甚紧要者,升迁或视同腹俸。
明清太监之通称。
金代镇防军之一。于河南、陕西与南宋、西夏毗邻地区编练百姓组成,以居守边界。
官名。金正大元年(公元1224年)置,太仆,正六品;副仆,正七品。掌太后舆马。
官名。见“内直郎”。官名。金置,属詹事院。秩正七品,掌东宫閤内之事。
官名。明清刑科之主官。掌科事。明洪武二十四年(1391)设一人,秩正八品。建文(1399—1402)中改为正七品。清顺治十八年(1661)沿设,满、汉各一人。康熙四年(1665)裁。
官署名。南宋高宗建炎三年(1129)置,治南宋京都之事。设知府一人,通判二人,签书节度判官厅公事、节度推官、观察推官、观察判官、隶事参军、左司理参军、右司理参军、司户参军、司法参军各一人。掌畿甸之事,
指魏、晋、南朝所置各种名号护军,如“振威护军”,“安远护军”、“镇蛮护军”、“抚夷护军”等。统兵,职掌同将军,而位低于同号将军。
官署名。明朝宦官二十四衙门之一。俗称浆家房。置掌印太监一员,佥书、监工无定员。凡宫人年老及罢退废宫者,发此局居住。亦有以罪臣家属发往此局者、内官八局,惟此局不在皇城内。明代宦官二十四衙门之一。惟此署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