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郡仓曹

郡分职诸曹之一。汉代公府有仓曹,主仓谷事。郡府亦置仓曹,又称谷曹,主收民租,设有掾、史。《后汉书·戴就传》有仓曹掾,《两汉金石记》一一《苍颉庙碑阴》有仓曹史,《隶释》五《巴郡太守张纳碑》又有左右仓曹史各一人。仓曹与户、金两曹职掌互有关联,故诸碑仓曹多与户、金两曹并列。谷曹之称见于《隶释》一四《宋恩题名碑》,有谷曹史张仪、赵某二人,亦与金曹并列,应是仓曹的异称。晋沿置,《隶续》二一《司马整碑阴》有仓曹掾,《金石录》二○《彭祈碑阴》有仓曹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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