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曹参军
官名。南朝梁置。《梁书·袁峻传》:“天监初(502—519),鄱阳国建,以峻为侍郎,从镇京口。王迁郢州,兼都曹参军”。
官名。南朝梁置。《梁书·袁峻传》:“天监初(502—519),鄱阳国建,以峻为侍郎,从镇京口。王迁郢州,兼都曹参军”。
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六品下,二十三年改为七品上。南朝梁武帝普通六年(525)列为十武将军之一,定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二十一班。陈改为拟六品,比秩千石。
官署名。管理道教事务之机构。明洪武十五年 (1382) 始设于各府,掌钤束一府之道人。设都纪、副都纪为正、副长官。清沿明制未改。官署名。清朝设在省府掌管道教徒事务的官署。其官有都纪、副都纪各一人。参看
官名。隋朝太府寺掌冶署长官,置二员,从八品上; 炀帝大业三年(607)改隶少府监,升从六品。唐武则天垂拱元年(685)改掌冶方令置,一员,正八品上,掌熔铸铜铁器物。北宋初存其名而罕除授。
女官名。南朝宋明帝定后宫百官时置,无定员,六品。
官名。北魏置,为皇帝左右的亲信官员。赵万里《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图版二一九《王昌墓志》:“(王昌为)散骑常侍、中书监,内行尚书,使持节、镇东将军、都督幽州诸军事、幽州刺史、长乐定公之子。”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天官府太府中大夫属官,掌右府库中所藏器物,下设右府中士以佐其职。正三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官名。明清僧录司之官员。分掌天下释教之事。明洪武十五年 (1382) 设,一人,正八品。清康熙十三年 (1674) 定设一人,亦为正八品。依例升迁左讲经,缺出由左觉义升补。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一班,普通六年(525)罢。武官名。南朝梁置,为加官、散官性质的将军,秩第十一班。
官署名。民国置,掌管地方治安工作。其类型有三:一是京师警察厅,掌管京城及郊区的地方警察行政事务,直属内务总长,设总监一人,掌管厅务;二是地方警察厅,设于各省会或商埠,管理该省该埠的警察行政事务,属于该
海军同等官。北洋政府设置,其军阶为中校,掌理海军医疗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