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监牧使
官名。唐高宗仪凤三年(678)置,统南监牧使、西监牧使、北监牧使、盐州监牧使、岚州监牧使等,总领四十八监及沙苑、楼烦、天马监群牧孳课之事,有副使、判官等,夺太仆寺之权。亦称监牧都使、群牧都使。
官名。唐高宗仪凤三年(678)置,统南监牧使、西监牧使、北监牧使、盐州监牧使、岚州监牧使等,总领四十八监及沙苑、楼烦、天马监群牧孳课之事,有副使、判官等,夺太仆寺之权。亦称监牧都使、群牧都使。
唐代铨选制度中一种打破年限制而选拨人才的办法。其科目主要有开元礼、学究一经,三礼、三传、一史、三史,明习律令等,与科举的科目相同。科目选由吏部主持,应试者必须是有出身或前资官,不限选数。考试合格者即予
官名。清初置乌什副都统,乾隆二十四年(公元1759年)改设乌什办事大臣,掌乌什回城事务,兼管赛喇木拜城。属官有协领、佐领、防御、骁骑校等。其衙署内部设有印房章京、管理粮饷官及笔帖式等。
①宋朝巡检使之别称。以其有巡行警备之责,故名。② 明朝巡捕房执事人员之通称。③清末警察之俗称。警察职名。清末置,属京师内外城巡警总厅及各分厅各所,其地位次于巡长。
官名。宋真宗乾兴元年(1022)置,员一人,以龙图阁直学士兼侍讲冯元为之。时国子监颇任贵游子弟之初仕者,资序与管库略同,故设此职以隆其任。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罢。
官名。①春秋时期卿大夫家邑之长。《史记·仲尼弟子列传》: “子路为卫大夫孔悝之邑宰。”②春秋时县令通称。《通典》卷三三《州郡下·县令》:“县邑之长曰宰、曰尹、曰公、曰大夫,其职一也。”晋谓之大夫,鲁、
掌管驾车的小官吏。《汉书·丙吉传》:“(丙)吉驭吏耆酒,数逋荡。”
吏名。宋朝置,分前行、后行,分掌京城、州县衙门及内外仓库场务的各种事务,位在押司之下、贴司上。吏员名。宋置,亦称守分。吏部主客司有手分;兵部原于私名下置守阙习学,后罢守阙习学,亦置手分。手分分前行后行
官名。东汉置,属羽林中郎将,为羽林左监副职,员一人,秩三百石,助羽林左监领羽林左骑,掌宿卫侍从。官名,东汉置,属光禄勋,为左监之副,佐左监掌羽林左骑,主宿卫送从。《后汉书·百官二·光禄勋》:“羽林左监
官名。晋代设置,见“板行参军”。
官名。北宋前期置为刑部长官,以御史知杂以上或朝官充任。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复以刑部尚书为刑部长官,遂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