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词语>历史百科>古代官职>金章

金章

① 以黄金制成的印章,其文曰“某官之章”。在汉朝亦称金印,但西晋以后则将此类印文者称金章,将印文为 “某官之印”省称金印。参见 “金印紫绶”。②铜印的别称。孔稚珪 《北山移文》: “至其纽金章,绾墨绶,跨属城之雄,冠百里之首 (李善注:金章,铜印也)。”参见“铜印”。

猜你喜欢

  • 五等县

    县的等级之一。见“一等县”。

  • 杂出身

    官制用语。宋朝非经应举登第、荫补、吏人年劳出职而得以补官者,皆属杂出身。参见“杂流”。宋制,凡非经科举登第、荫补、吏人年劳出职而得以补官者,均称为“杂出身”。

  • 诸军详稳

    武官名。辽置, 见“诸军详稳司”。

  • 军储仓

    官仓名。明置,属户部。掌军粮积储。置大使一人,从九品,副使一人。后大使、副使俱裁革。

  • 刑部左曹

    即“刑部左厅”。

  • 烧钞库

    官署名。元朝置。掌回收、销毁废旧钞币。世祖至元二十四年(1287)由昏钞库改立,在大都分设东西二库,秩从八品。二十八年五月罢,各路昏钞令行省官监烧。后复置,增为烧钞四库,秩正八品,设达鲁花赤、大使、副

  • 城长

    官名。西域诸国置,或分左、右,佩汉王朝印绶。

  • 滑濬都巡河官

    官名。金朝都水监属官。设于教城。管辖武城,白马、书城、教城四埽。人选由都水监廉举,领埽兵约二千人。

  • 市政府秘书处

    市长的佐助机关。国民党政府设置,见“市政府”。

  • 仓法

    宋朝特别法之一。全称“诸仓乞取法”。宋初,吏人无俸禄,无以养廉。神宗熙宁三年(1070),因京师军粮仓吏人克扣军粮,遂给仓吏俸禄,定约束十条,严惩请托、勒索,称为仓法。其后,朝廷各司及州郡吏人皆依此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