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守盛京等处将军
见“盛京将军”。
见“盛京将军”。
散官名。明洪武四年(1371)置,为钦天监散官,授以少监。十五年废,改依文散官分授。
本指未仕或不愿出仕的士人。宋朝用作授予学人隐居不仕者的称号。著名者有种放、魏野、林逋、孔旼、尹焞等,皆颁发诰身。
①春秋时期齐国称在“属”的官署供职的官吏。《管子·立政》:“五属大夫,皆以行车朝。出朝不敢就舍,遂行至都之曰,遂于庙致属吏,皆受宪。“参见“属”。②长官下属之吏。《管子·立政》:“遂于庙致属吏”。③委
官名。清末法部审录司长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定额三人,另宗室专缺一人,计四人,正五品,奏补。掌本司事务。
官名,汉置,为上计吏的随从官吏,佐上计吏到京城送计簿,汇报郡况。此官实为郡吏,佐计吏到京城向朝廷汇报情况是临时性的。魏晋南朝因之,隋以后无。参看“上计吏”条。
官名。北洋政府设置,为京畿卫戍总司令部的主官,见“京畿卫戍总司令部”。
官署名。辽置,属北面诸帐官。官名末详。掌遥辇帐下统兵之事。
官名。春秋时周王室置。掌典籍的征收及保藏。《庄子·天道》: “孔子西藏书于周室。子路谋曰: ‘由闻周之征藏史有老聃者,免而归居,夫子欲藏书,则试往因焉’。”成玄英疏:“为周征藏史,犹今之秘书官,职典坟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直属参谋总长,掌管兵役法规的制定、实施、监督等业务。设局长一人,中将级;副局长一人,少将级。局内分设三处,处下设科。处长、副处长均为少将或上校级,科长为上校级。
官署名。北宋太宗太平兴国五年 (980)下令营建,七年建成,中设译经堂、润文堂。八年,改名传法院。掌翻译佛经。宋代掌译佛经的译场。太平兴国五年,诏令在太平兴国寺大殿西建译经院,中为译经堂,东序为润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