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下封驳司
官署名。宋太宗淳化四年 (993)置封驳司,隶通进银台司,设同知给事中事二人为长官,凡制敕有所不便皆许封驳,其余常程公事依例施行者不得随意留滞。真宗咸平四年 (1001),令如有封驳事取门下省之印用之,因改封驳司为门下封驳司。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改为门下省封驳房。
官署名。宋太宗淳化四年 (993)置封驳司,隶通进银台司,设同知给事中事二人为长官,凡制敕有所不便皆许封驳,其余常程公事依例施行者不得随意留滞。真宗咸平四年 (1001),令如有封驳事取门下省之印用之,因改封驳司为门下封驳司。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改为门下省封驳房。
官署名。辽朝置。北面官,非常制,统领南京道诸路兵马。
官名。北齐祠部尚书所属有起部曹,“掌诸兴造工匠等事”,以郎中一人为主官。见《隋书·百官志中》。
学官名。西魏时大丞相宇文泰置于行台省学,“以知诸生课业。”(《周书·薛慎传》)即教师《三国志·魏书。武帝纪》:“七年春正月,公军谯,令曰……其举义兵以来,将士绝无后者,求其亲戚以后之,授土田,官给耕牛
参见“右詹事”。官名,汉哀帝置,掌皇后、皇太后宫事。汉承秦制,置詹事,掌皇后、太后宫事,兼掌太子家事。成帝时省并大长秋,哀帝即位置左右詹事。《汉书·哀帝纪》:“尊定陶太后曰恭皇太后,丁姬曰恭皇后,各置
见“通进银台司”。
官场用语。宋朝百官赴政事堂,枢密院议事,称为巡白。
官署名。宋朝置,属入内内侍省,掌禁中宣索物品,给其要验,破除金银宝货钱帛合同事。设监官二人,以入内内侍充任; 典四人,主管官二人,以内侍充任。官署名。宋朝设此官署,掌管宫中财用,凡宫中需求、殿前赏赐,
称霸的王。《孟子·公孙丑上》:“夫子加齐之卿相,得行道焉,虽由此霸王,不异矣。”《史记·赵世家》:“诸侯毕贺,号称霸王。”《史记·项羽本纪》:“项王自立为西楚霸王,王九郡,都彭城。”
官名。北魏前期王国属官。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九品下。
官名。清末大理院、京师高等审判厅、京师地方审判厅所属机构看守所之长官。负责看押未决人犯,及处理所内一切事务。属大理院者从五品,奏补; 属京师两审判厅者分别为正六品、从六品,奏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