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战国赵置。负责主造兵器的官员。《商周金文录遗》第六○○号战国赵国兵器题铭:“十五年,相邦春平侯,邦左佼(校)口,工师长雚,冶口执齐。”
官名。金朝置,属宫师府。位在侍药下,掌承奉医药。
官名。清朝黑龙江驻防八旗之最高长官。康熙二十三年(1683)设,驻瑗珲。二十九年移驻墨尔根,三十八年移驻齐齐哈尔。统辖黑龙江驻防旗营及地方之军政事务,综制文武,镇守封疆。其衙门设主事三人、笔帖式二人佐
官名。西魏、北周天官府宗师中大夫宗正上士佐官,正二命。
清朝各部的低级职员,不在官制之内。办理例行的文书事务。官名。掌文书等事。明代入直文华殿中书房者,称文华殿书办,为皇帝近臣。内阁又有书办。后专指各部曹及地方衙署的掌案胥吏。见明代沈德符《万历野获编九·内
官名。明清礼部铸印局官员。明洪武(1368—1398)设,一人,为主官。掌理铸造金宝、金印及内外百司之印信,并改铸、换铸印信。清乾隆二年(1737)设汉大使一人,为铸印局之属官,未入流。由本部期满儒士
官署名。清末地方审判机构之一。光绪三十三年(1907)后始设于京师、东三省,宣统二年(1910)各省渐设。省城、商埠、府、州、县均设。掌较小民刑案件的一审。置推事一至二人,并录事等。附看守所一处。官署
①做官之人,亦为文武百官的通称。《左传·定公四年》 : “职官五正。” 孔颖达疏: “刘炫云:‘职官五正’,职,主也; 正,长也。主官事者有五长。”②职守。《左传·成公九年》: “(晋景)公曰: ‘能
官名。即隋朝太子典书坊通事舍人,炀帝大业三年(607)改,唐朝复名通事舍人,隶右春坊。参见“通事舍人”。
官名。元置,为详定使司的主官。见“详定使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