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御
官名。清朝驻防八旗之基层军官。位在佐领之下,骁骑校之上。正五品。凡驻防之处丁少而不足治以佐领者,皆置防御治之,或专设,或与佐领兼设,视驻地营丁多寡而异。掌所辖驻防户籍,以时颁其教戒。
官名。清朝驻防旗兵中的低级军官,位在佐领之下。见《清史稿·职官四》。
官名。清朝驻防八旗之基层军官。位在佐领之下,骁骑校之上。正五品。凡驻防之处丁少而不足治以佐领者,皆置防御治之,或专设,或与佐领兼设,视驻地营丁多寡而异。掌所辖驻防户籍,以时颁其教戒。
官名。清朝驻防旗兵中的低级军官,位在佐领之下。见《清史稿·职官四》。
官署名。北宋太宗淳化二年(991)置,设知院官一至二人,详议官六人,皆以朝官充任。凡具狱案牍先经大理寺断谳,然后关报本院,由知院与详议官定成文草上奏皇帝,再下中书审议,中书议后再奏,取旨后始定案,以防
宫中女官名。南朝宋置,有“采蓺房主”、“南房主”等,参见有关各条。
同“赐命”。君主对臣下赐予物品、爵位或官职的命令。《谷梁传·庄公元年》: “锡命非正也。”《公羊传·庄公元年》: 王使荣叔来赐桓公命。”
官名,为三辅都尉的佐官,助都尉行施职权。详“三辅都尉”条 。
官署名。金朝掌理皇族政务,章宗泰和六年 (1206) 因避讳改为大睦亲府。元朝置于世祖至元十七年 (1280),掌怯薛及诸王、驸马投下蒙古人、色目人诉讼等务,以蒙古诸王为府长,怯薛人员奉旨署事,定秩为
使职名。唐高宗上元三年(676)置,以强明清正五品以上官充任,赴桂、广、交、黔等州,选、补官吏。
官名。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太子右虞候率府为太子右清道卫,置为长官; 中宗神龙元年(705)复改右虞候率,玄宗开元 (713—741)初改定为右清道率府长官,置一员,正四品上,掌东宫内外昼夜巡警之
满语官名。汉译为“尚膳正”,为清朝内务府所属御茶、膳房之职官。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属翼王府,正副各一人,官阶为职同将军。
即“通政寺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