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军大臣
官名。清末陆军部之长官。宣统二年(1910) 改陆军部尚书设,军阶正都统,从一品,特简。掌陆军行政事宜,统辖陆军军人、军属。
官名,清朝置。为陆军部长官,掌主陆军,稽颁营制饷章,以巩陆防。副大臣贰之。其属官有:参事掌法律章制。检察官掌察军队、学校、局厂。部副官掌传宣命令。承政掌出纳文移,旌别员司功过。军制掌编制征调,凡军械制造,交通建筑,并审验法式。军卫掌班秩、阶品等级、封赠、袭荫。军需掌粮饷。军医掌防疫、治疗。见《清史稿·职官六》。
官名。清末陆军部之长官。宣统二年(1910) 改陆军部尚书设,军阶正都统,从一品,特简。掌陆军行政事宜,统辖陆军军人、军属。
官名,清朝置。为陆军部长官,掌主陆军,稽颁营制饷章,以巩陆防。副大臣贰之。其属官有:参事掌法律章制。检察官掌察军队、学校、局厂。部副官掌传宣命令。承政掌出纳文移,旌别员司功过。军制掌编制征调,凡军械制造,交通建筑,并审验法式。军卫掌班秩、阶品等级、封赠、袭荫。军需掌粮饷。军医掌防疫、治疗。见《清史稿·职官六》。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军政部陆军署所属有交通司,以司长为主官,司内分设计、电信、运输三科,其职掌如下:一、交通人员教育、考绩及其补充事项;二、交通网之设计及器材购办修理事项;三、通信计划实施,设备补充事项
黄帝的另一称号。见“黄帝”。
见“三京留司御史台”。
官署名。清朝兵部车驾清吏司所属办事机构。额设经承二人,至光绪(1875—1908)间改为一人。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直属参谋总长,掌管兵役法规的制定、实施、监督等业务。设局长一人,中将级;副局长一人,少将级。局内分设三处,处下设科。处长、副处长均为少将或上校级,科长为上校级。
官署名。宋神宗熙宁五年(1072),改市易务置,掌收购滞销货,出售市场缺货,以平抑市场物价。元丰(1078—1085)改制,拨归太府寺。元丰七年(1084)复为市易务。官署名。宋置,属太府寺的提举市易
官署名。辽朝北面官,统领诸群牧使司兵马。
官名。见“司仆寺”。
官名。南宋置,参掌尚书右选之事。
官署名。清朝设于陪都盛京之内务府。掌理盛京陵园及祭祀等项事务,并掌本府职官升迁调补,生死逃亡之事。顺治元年(1644)盛京包衣三旗设佐领三人,由一人掌关防,下设司库、催总、笔帖式各官,办理所属事务。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