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俊中士
官名。见“雄俊中大夫”。
官名。见“雄俊中大夫”。
官署名。金朝置,属太府监。掌收买宫中所用果实生料诸物。设使、副使主司事,秩从八品、正九品。海陵王天德二年(1150)改市买局。
见“札”。
官名。北魏置。掌兵器的贮藏,保管,属库部尚书。《魏书·和其奴传》: “(和天受)初为内行令,(孝文帝)太和六年(482),迁弩库曹下大夫。”孝文帝太和改制罢。
官名。唐始制,为宫廷女官,二十四掌之一,属尚功局,员二人,正八品。为司记、典记之佐,协掌宫内诸司簿书,出入录目,番署加印,然后授行之事。宋、金悉如唐制。明永乐(1403—1424)后归其职于宦官。女官
官署名。北宋徽宗政和(1111—1117)中所置检括官田机构,六年改名公田所。
明朝宦官,详见“御用监里监把总”。
官名。明朝始设于各府州县,为茶引批验所之主官,掌批验茶引事。下设副使一人。清沿置,仅于江苏江宁府设茶引批验所,置大使一员,例以吏员除授,品秩未入流。
官名。① 《周礼》地官属官,掌纠正万民。②谏诤政事阙失之官。宋太宗端拱元年(988)由左、右补阙改名,分置左、右。其后,亦有领他职而不预谏诤者。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左、右各置一人,正七
官署名。清朝户部所属办事机构之一。设满、汉司员各六人,由尚书在郎中、员外郎、主事、七品小京官内派委,二年一更代。掌理“常例”捐纳及“特开事例”。光绪三十二年(1906)改为暂设核捐处。清代户部内部机构
官名。即典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