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北朝时参军等级之一。高于行参军。亦直称为“参军”或“参军事”。官名。南朝陈时称由朝廷任命的参军为正参军,由本府自行任命的参军为板参军。参见“行参军”。
官员褒奖方式之一。清代有此制,见“加顶带”。
官名。北宋前期,以宰相监修国史,其再次任职者则改称提举国史。神宗元丰(1078—1085),罢监修国史,以尚书左仆射提举修国史,左仆射阙,即差右仆射。南宋初因之。孝宗乾道元年(1165),命参知政事兼
即超迁,指官员不拘资格及年资的升迁。《明史》卷一三八记明洪武十一年(公元1378年)“帝谓吏部曰:‘资格为常流设耳,有才能者当不次用之。’超擢者九十五人。”同书《严讷传》记严讷于世宗时代郭朴为吏部尚书
官名。北魏道武帝天兴(398—404)、天赐(404—409)间置。奚斤自都水使者迁此,兼幽州刺史。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 改定官制后未见。
官署名。即“广东清吏司”。
官署名。清朝后期,在有战事的省设善后局。负责处理特殊的事务,督、抚可以不按常规支款办事。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冬官府匠师中大夫属官,掌管本司用于兴造的材料,员二人,正三命。下设掌材中士、掌材下士以佐其职。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官名。唐德宗贞元十二年(796)置,以宦官为之,禁军最高统兵官之一,权倾天下,皇帝废立,多出其可否。
官名。北宋讲议司置,以卿、监充任。南宋修政局亦置,以侍从官充任。参见“讲议司”、“修政局”。官名。(1)北宋讲议司置,以卿、监充任。(2)南宋修政局置,以侍从官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