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明朝置,为各都司、行都司及羁糜卫所都司副长官。都司及行都司定制二人,羁糜都司随需设置。均从二品。参见“都指挥使司”。武官名。明置,见“都指挥使司”。
官名。清末与北洋政府时期设置,为高等审判分厅推事之长,执行分厅长的职务。
掌管里社日常事务、主持里内祀神祭祖和集体娱乐活动的人员。《汉书·陈平传》:“里中社,平为宰,分肉甚均”。颜师古注:“宰,主切割肉也”。又《后汉书·王脩传》:“母以社日亡,来岁邻里社,脩感念母,哀甚,邻
魏晋南北朝诸曹尚书办公之署。因设在宫禁中,亦称“尚书下省”。《宋书·二凶传》: “移江夏王义恭住尚书下舍。”《梁书·到洽传》: “旧制,(御史) 中丞不得入尚书下舍,洽兄溉为左民尚书,洽引服亲不应有碍
官名。①唐朝节度使、采访使、观察使之属,置一人,掌分使出入,或掌表笺书翰。②宋朝即“观察支使”。官名。唐代节度使、观察使等下属官员中有支使,其职与掌书记同,有出身的叫书记,无出身的叫支使,位在副使、判
官名。西魏、北周秋官府布宪中大夫掌墁中士佐官,正一命。
官名。唐德宗贞元二年 (786) 初置,一员,从二品,为右骁卫长官,位大将军上,掌宫禁宿卫。凡翊府之翊卫、外府豹骑番上者,分配之; 凡分兵守诸门,在皇城四面、官城内外,则与右卫上将军分知助铺。宋朝置为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直属于参谋总长,后改为政工局。掌管政治工作的筹划、指导,负责政工人事、组织和宣传。设局长一人,中将级;副局长一人,少将级。局内分设三处,处下设科。处长、副处长均为少将或上校级,
宦官名。北齐长秋寺掖庭署、晋阳宫署、中山宫署置,各二员,从九品。隋朝内侍省掖庭局置二员,从九品上。唐玄宗开元(713—741)末改中书省文学馆内教博士置,隶内侍省掖庭局,二员,从九品下。掌教习宫人书、
官名。清末内阁法制院属官。宣统三年(1911)五月设。无定额,奏任。分任本院法律法令之起草与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