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民国置,掌管地方治安工作。其类型有三:一是京师警察厅,掌管京城及郊区的地方警察行政事务,直属内务总长,设总监一人,掌管厅务;二是地方警察厅,设于各省会或商埠,管理该省该埠的警察行政事务,属于该
官名。亦称首揆。明朝对内阁首席大学士之习称。嘉靖 (1522—1566)、隆庆 (1567—1572) 与万历 (1573—1620) 初期首辅、次辅界限严格。首辅职权重于宰相、主持大政,次辅不敢与较
武官名。北齐置,属领左右府,掌宿卫侍从。
明清中央各部院主事之别称。各部主事的别称。见“主事”条。
五代、北宋贡举科目名。九经即《周易》、《尚书》、《毛诗》、《礼记》、《周礼》、《仪礼》、《春秋》、《公羊传》、《谷梁传》。考其帖书、墨义。宋神宗时罢。科举常科科目之一。五代后唐始置,宋沿置,为明经科中
官名。清置,左右各一人,为理藩院的副长官。见“理藩院”。
官名。明建文(1399—1402)中,改通政使司为通政寺,改通政使为通政卿。成祖朱棣即位,复旧。官名。明置,为通政寺长官,掌受内外章疏敷奏封驳等事。其佐官有少卿、左右补缺、左右拾遗等。见《明史·职官二
官署名。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北洋政府设置,属内务部。其职掌为:一、地方行政官的任用;二、地方行政官的叙等、进级;三、地方行政官的褒奖、恤赏;四、地方行政官的惩戒;五、土司承袭。
官名。北宋前期置,见“主客司”。
官名。清宣统二年(1910)设,六员。掌监守部印,承办机密文牍、函电及不属各司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