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武职。春秋始置,为守城门主将。《墨子·号令》: “以吏归敌,队将斩。”孙诒让注:“队将,即四面四门之将。”后世或置或罢,职掌品位不一。秦汉之际领兵作战。南朝时为低级将吏,位在队主下。北宋神宗行将
官名。① 明清布政使司之职官。明洪武十四年 (1381) 设,左、右各一人,正四品。后改从四品,无定员,皆因事添设,分司督粮道、分守道。清初沿设,称为守道。有通辖全省者,有分辖三、四府州者,因时裁设,
官署名。清末陆军部军制司所属七科之一。光绪三十二年 (1906) 设。掌工兵科军士以下之补充,工程队常备、续备、后备官兵之册籍,以及军用水陆交通、陆军工程、测量等事。置科长、科员、录事。
官名。西汉置,为詹事的属官,或用中人或用士人。《汉旧仪》说:“食官令,秩六百石,丞一人。”主管中宫饮食及向皇帝上食事宜。成帝鸿嘉三年(公元前18年)并归大长秋,东汉不置。
官名。通常省称协守。明朝军中总兵官、副总兵官及参将、游击将军、守备等军职,凡与主将同守一城者,则为协守。有协守副总兵官、协守参将等名目。
官署名。又名“天财库”。明洪武十七年(1384)置,为内府诸库之一。初设大使一人,副使四人,二十八年改置左、右副使各一人。后又改设掌印太监一员,总理管理、掌司、写字、监工无定员。掌收贮制钱以给赏赐。监
官名,汉置,属少府,掌掖庭府藏。《汉书·丙吉传》:“后少内啬夫白吉曰:食皇孙,无诏令。”官名。《汉书·丙吉传》颜师古注:“少内,掖廷主府藏之官也。”少内可以说是后宫的小仓库,以啬夫掌管之。
北洋政府选拔司法官所实行的考试制度。依照民国四年(公元1915年)九月三十日公布的《司法官考试令》和《关于司法官考试令第三条甄录规则》的规定,司法官考试与文官高等考试合并举行,典试人员均由高等考试的典
官名。清末各省咨议局成员。宣统元年(1909)依《各省咨议局章程》,采复选制产生。数额按各省取进学额百分之五并参酌漕粮数确定,多者(顺直)一百四十人,少者(新疆)三十人。掌参与咨议局职权内议案的提出,
官名。《周礼》秋官之属有遂士中士十二人,各掌四郊其遂的民数及狱讼。北周依《周礼》之制,以距王城百里以外至二百里的地区为遂。置遂法上士,正三命;遂法中士,正二命。属秋官府刑部中大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