鳖人
官名。周朝设此官,负责捉取和供献鱼鳖等物。见《周礼·天官·鳖人》。
官名。周朝设此官,负责捉取和供献鱼鳖等物。见《周礼·天官·鳖人》。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春官府属官,员六人,掌教授太学生经义,下设太学助教上士以佐之。正四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官名。《周礼》无此官,战国时始置博士,汉武帝时始置五经博士,
即“巴牙喇壮达”。
官署名。简称军头引见司。北宋初年,有军头司与引见司。太宗端拱二年(989),改称御前忠佐军头司、御前忠佐引见司。后合为一司。设勾当官五人,以内侍省都知押班及閤门通事舍人以上充任。其属有勾押官、前行、后
监狱名。秦置,除拘系京师一般犯罪者外,亦拘系朝廷犯罪官员,因此兼有中央监狱和地方监狱的双重性质。
宋朝户部分左曹右曹,各置郎中、员外郎二人。左曹分案三:一曰户口,掌诸路州县户口升降,民间立户分财,科差人丁,典卖屋业,陈告户绝,索取妻男之讼;二曰农田,掌农田及田讼,务限奏丰稔,验水旱虫蝗,劝课农桑,
宋朝乡兵统兵,官名。南宋初年,诸路州军忠义巡社乡兵,每十人为一甲,五甲为一队,四队为一部,于本部推择一人为部长。官名。中华民国置,为中央各部的长官;相当清朝各部的尚书、民国前各部的“总长”。
诸侍中中协助正直侍中安排舆驾出行仪式者,由侍中轮流担任。在舆驾出行时,佩信玺、行玺,与正直黄门侍郎随从护驾在后。
官名,汉置,掌乡治安、巡查、禁捕盗贼。《汉书·百官公卿表上》:“乡有三老、有秩、啬夫、游徼……游徼徼循禁贼盗。”《后汉书·百官五》:“乡置有秩、三老、游徼……游徼掌徼循,禁司奸盗。”
官署名。民国初置,附设于平政院,但独立行使其职务。其职权有三:1、于人民未陈诉之事件,得依《行政诉讼条例》之规定,向平政院提起行政诉讼;2、依《纠弹条例》纠弹行政官吏的违反宪法、行贿受贿、滥用
官名。战国秦置。宦官中的小吏。《睡虎地秦墓竹简·传食律》:“不更以下到谋人,粺米一斗,酱半升,采(菜)羹,刍槁各半石。宦奄如不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