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门北寺狱
监狱名。东汉末因党锢之事而设,属黄门署。《后汉书·范滂传》记“滂坐系黄门北寺狱。”同书《向栩传》记“中常侍张让谗栩,收送黄门北寺狱杀之。”
监狱名。东汉末因党锢之事而设,属黄门署。《后汉书·范滂传》记“滂坐系黄门北寺狱。”同书《向栩传》记“中常侍张让谗栩,收送黄门北寺狱杀之。”
官署名。宋朝置,为尚书省内部之机构。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设,掌尚书省之印,由左、右司同领之。后代亦有沿置者。清朝中央各部院多设,为其内部机构,多隶于各司,以经承管理,掌司印。
年俸粮谷一百石的官吏。战国秦官制,斩两颗敌人首级者可以获得年俸百石的官职。《韩非子·定法》: 商君之法,“斩二首者爵二级,欲为官者为百石之官”。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天官府太府中大夫属官,掌官中缝纫之事,下设缝工中士以佐其职。正三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全称“圆明园八旗内务府三旗护军营”,清朝守卫圆明园及保卫皇帝由紫禁城赴圆明园沿途安全之特设部队。雍正二年 (1724) 设。以圆明园八旗护军营及圆明园内务府三旗护军营 (又称“包衣营”) 组成。设掌印
官署名。北洋政府设置, 依照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十月十五日公布的《海军总司令处条例》规定,海军总司令直属海军总长,其主要职掌为管理所属舰队、厂坞、练营、医院,派遣舰艇巡防江海,每年二次督率操演,
壮武、壮勇、壮烈、壮猛、壮锐、壮盛、壮毅、壮志、壮意、壮力等十号将军的合称。南朝梁武帝普通六年(525)置,定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十九班。陈沿置,唯改壮盛为壮威将军,拟六品,比秩千石。十位带“壮”字的杂
①官名。唐朝置,为都城及其他地方重要府级行政副长官。玄宗开元元年(713),改京兆、河南、太原等府司马设,各二人,从四品。掌贰府州之事,岁终则更次入计。宋朝沿置,于京城开封府、临安府及陪都河南、应天、
见“十雄将军”。
官名。清末法部都事司长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定额三人,正五品,奏补。掌本司事务。
官名。西汉属左冯翊,有丞。官名,汉因之,掌高垒。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内史》,参看“云垒”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