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清李瀚章撰。十卷。是书皆属奏表,始同治四年(1865),终光绪二十年(1894)。书中涉及太平军、捻军、苗民起义事不少,也有关于楚粤吏治民生的文字。
512—555北齐勃海蓨县(今河北景县西)人,字洪略。丞相高欢堂弟。从欢讨尔朱氏,颇有战功,任卫将军,封清河郡公。东魏天平二年(535),除侍中,寻为京畿大都督。兴和初,出为冀州、晋州刺史。后总统诸军
古州名。隋开皇二十年(600)置。大业三年(607)改为榆林郡。唐武德中,平梁师都复置。治榆林(今内蒙古准格尔旗东北十二连城),领榆林、河滨二县,户四千一百八十七,口二万九百五十二。辖境约当今内蒙古准
在北宋燕山府城内(今北京城西南隅)。金天会五年(1127)劫宋徽宗至燕山府,“馆于延寿寺”,即此。
即“不降”。
见“大秦”。
宋初置荆湖南路、荆湖北路。雍熙中合并为荆湖路。治江陵府(治今湖北荆州)。辖境相当今湖南全省,湖北荆山、大洪山以南,鄂州、崇阳以西,巴东、五峰以东及广西越城岭以东湘水、灌江流域。至道以后,以今湖南汨罗江
官名。西周置。主管王室同姓宗人。《书·酒诰》:“惟亚惟服宗工。”
又称盐规费。清盐政以及其他官府有司、总商向运商勒索之定例银两。
即“宋太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