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族黄番总管
清朝对裕固族首领的称号。康熙年间(1662—1722),清政府将裕固族划分为“七族”部落,各设正副头目,册封其总头目为“七族黄总管”,赐黄袍马褂和红顶蓝翎帽,并分授各部落头目以“守备”、“千总”、“把总”等职。规定居甘州南山的裕固族部落归梨园营都司管辖,凡有大事,由甘州提督呈报理藩院;居肃州的裕固族部落,隶红崖营,属肃州镇总兵官管辖。
清朝对裕固族首领的称号。康熙年间(1662—1722),清政府将裕固族划分为“七族”部落,各设正副头目,册封其总头目为“七族黄总管”,赐黄袍马褂和红顶蓝翎帽,并分授各部落头目以“守备”、“千总”、“把总”等职。规定居甘州南山的裕固族部落归梨园营都司管辖,凡有大事,由甘州提督呈报理藩院;居肃州的裕固族部落,隶红崖营,属肃州镇总兵官管辖。
官名。元代始置。为安抚使属员。明代为世袭土官,秩正七品。清代多被精简。参见“安抚使”(908页)。
见“别里沙”(1069页)。
解放前云南西双版纳拉祜族地区一种剥削方式。无牛或缺牛户给多牛的富裕户放牛,牛主不给看牛人报酬,每到开耕季节可使用牛主的耕牛犁地。是一种变相牛租。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俗称托尔和扎萨克旗。雍正元年(1723),土尔扈特部诺尔布附罗卜藏丹津叛,旋悔罪归清,获宥。三年(1725),授札萨克一等台吉,建旗。下设四佐领。归西宁办事大臣管辖。乾隆四十七年(
书名。系甘肃省《新增岷州志》、《安西采访底本》、《甘肃巩昌府会宁县乡土志》三种地方志的汇印本。杭州刘子亚私人藏书,1984年上海书店首次影印出版。编撰人不详。《新增岷州志》记事最迟至清同治四年(186
明代藏区古地名。又作笼卜、隆布、隆保。在今青海玉树境通天河东西两岸。永乐十一年(1413),在其地置陇卜卫。详见“陇卜卫” (1254页)。
土司名。一作永顺等处军民宣慰司。元至大三年(1310),改永顺路置永顺等处安抚司,治所在今湖南永顺县东南。至正七年(1347),升宣抚司。明洪武五年(1372,一作六年),永顺宣慰(抚)使顺德汪伦、堂
?—1783卫拉特蒙古和硕特部台吉。博尔济吉特氏。清多罗郡王额驸※阿宝次子。清乾隆四年(1739),袭父爵。十五年(1750),尚郡主,授多罗额驸。二十一年(1756),和托辉特部台吉青衮札卜叛应阿睦
契丹官署名。《辽史·百官志》称:“奉宸司,掌供奉宸御之事。”内设奉宸之职,属※北面御帐官。※耶律适禄原为宿直官,乾统(1101—1110)中,从征※阻卜有功,加奉宸。
佤语音译,意为“老人”。旧时云南西盟佤族地区对头人的泛称。又称“函永”(管理寨子的人)和“函痕”(能说会道善于办事的人)。通常是选举产生,由办事公道,能说会道的人充当。各个村寨头人视村寨的大小,多少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