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爽
唐代南诏行政衙署名。为中枢※九爽之一。“爽”相当于中原王朝的“省”或后来的“部”。据《新唐书·南蛮传》载:“万爽主财用”,即执掌财政经济、物资货品等事,类似近代财政部。主官由※清平官、※酋望、※大军将兼任。
唐代南诏行政衙署名。为中枢※九爽之一。“爽”相当于中原王朝的“省”或后来的“部”。据《新唐书·南蛮传》载:“万爽主财用”,即执掌财政经济、物资货品等事,类似近代财政部。主官由※清平官、※酋望、※大军将兼任。
明代藏区部落名。属西宁卫。《天下郡国利病书》载,其族“居牧塞外,去卫治北一百余里。北至大通河,西至北川塞外,东接大通城,广袤五百余里。无庐舍,多罽帐。”其活动范围大体在今青海互助土族自治县及门源县南境
见“完颜亮”(1145页)。
见“刘禹锡集”(867页)。
敦煌吐蕃藏文文献,见《敦煌吐蕃文献选》伯字134号卷子。全卷50行。为吐蕃末代达磨赞普的礼佛发愿文。当写于公元836—842年间。卷首载:“赞普天子乌东甸(即达磨赞普)之功德发愿”。卷尾四个汉字为“赞
宋时统领邕州羁縻州县峒的官府名。亦称帅府。由唐※邕州都督府改称。先驻桂州(今桂林),由知桂州兼任,后驻邕州(今南宁),由知邕州兼任。下设提举、寨官,分别监控诸土官,镇压诸土民。
古河流名。又称沅水。汉代武陵郡内五溪之一,※五溪蛮所居。源出牂牁且兰县,东至镡成县、无阳县,又东经辰阳,有辰水注入,称辰溪口。东经沅陵县北、临沅,与酉水交会。又东至长沙下巂县西,下注入洞庭湖,会于江。
藏语音译。意为“田官”,又可译作“营田使”或“土地长官”。吐蕃主管田地的官员。负责吐蕃田地的丈量、统计、划分、分配及谷物征收等。在吐蕃内地及吐蕃敦煌占领区均有其设置与活动。
毛南族乡规民约。又称“龙缓”。流行于广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的上南、中南和下南地区。由各村、峒民主推选有名望的老人共同制订,以维护地方的利益。内容包括抗拒外来侵犯和维护当地风俗、山水两个方面。违犯规约者由
兼管右翼左旗。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有博格尔诺尔。东至哈喇陀罗海接辉特旗界,西至杭噶图接本部右翼前旗界,南至巴善接赛音诺颜部左翼右旗界,北至乌哈尔和硕接本部中右翼末旗界。有佐领3。会盟于札克必拉色钦毕
藏语音译,意为“官长”。旧时四川阿坝藏族地区村寨统领兵丁者的称谓。一般每村寨一人,大寨二人,小寨由寨首兼任。非世袭。由“格波”(长老)推荐,经“洪布”(土官)任命勇敢作战,善于指挥,有军事才干者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