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地
见“卜赤”(18页)。
见“卜赤”(18页)。
明末喀尔喀蒙古法典。1970年以普日来为首的“苏蒙考古学调查队”,在蒙古国肯特山麓布尔根地方答兴齐楞苏木一佛塔中发现一些法律文书,以蒙文书写于白桦树皮上,长10厘米,宽14厘米,左端装订成册,包括18
见“孛儿台”(990页)。
见“秦边纪略”(1798页)。
见“汉人枢密院”(618页)。
地名。位于今辽宁省大连市西北部复县西北复州城。清雍正十一年(1733)置。辖域南北160里,东西250里,东抵凤城,西临渤海,南界宁海,北接盖平,约相当今辽宁复县地。周、秦为朝鲜地。汉属玄菟。魏属平州
参见“嘎的林耶”(2450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忽鲁山卫,《满洲源流考》作呼勒山卫。正统(1436—1449)后设。
十六国时期夏国官员。鲜卑叱干氏(后改为薛氏)。其先世为叱干部首领,后以部名为氏。部帅他斗伏之侄。初戍大洛川。曾劝阻其叔将战败来归之赫连勃勃送往北魏,遭拒,遂潜遣劲勇于途中,劫勃勃送后秦高平公没奕于处,
官名。宣帝神爵三年(前59)置。为汉驻西域最高地方长官。职责主要为保护屯田,兼护南北两道。官署称西域都护府,治乌垒城(今新疆轮台县东策大雅附近)。直属中央政府,由汉廷委派骑都尉或谏大夫担任,秩比2千石
即“焦”(225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