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土司制度
书名。西南少数民族史。1册5章。近人余贻泽撰。内载我国西南四川、云南、甘肃、湖南、广西等省少数民族特有的政治制度——土司制度的起源、沿革、制度、改流等情况。内分“绪论”、“制度”、“沿革与现状”、“改流”等部分。书后附录“明代土司统计”、“清代土司分布图”等及参考书目。为研究土司制度的重要参考资料。有1944年11月正中书局初版本和1947年11月正中书局上海一版本。
书名。西南少数民族史。1册5章。近人余贻泽撰。内载我国西南四川、云南、甘肃、湖南、广西等省少数民族特有的政治制度——土司制度的起源、沿革、制度、改流等情况。内分“绪论”、“制度”、“沿革与现状”、“改流”等部分。书后附录“明代土司统计”、“清代土司分布图”等及参考书目。为研究土司制度的重要参考资料。有1944年11月正中书局初版本和1947年11月正中书局上海一版本。
清代新疆管理蚕桑业之机构。左宗棠收复南疆后,以南疆气候温和,各地皆植桑树,农民亦乐于发展蚕业,遂招募浙江士民熟习蚕务者带蚕秧、蚕种及蚕具至新疆,教授当地人民栽桑、育蚕、缫丝,并先后在哈密、吐鲁番、库车
契丹官署。《辽史·百官志》称:“掌※禁围枪寨、下铺(即铺舍,指卫士帐幕)、传铃之事。”属北面御帐官。契丹开国后,虽先后有五京之设,而帝后常年不居京城,以帐幕为基,随四季迁徙,因“未有城郭、沟地、宫室之
彝语音译。民主改革前四川凉山昭觉滥坝等地区彝族奴隶社会中所用的土地面积单位之一。每1楼畲撒播种子3斗7升至5斗。租种一楼畬土地,交纳地租3斗。
清代呼伦贝尔文士。亦作敖拉昌兴。达斡尔族。字芝田。咸丰元年(1851),以佐领职奉命巡查额尔古纳河及乌的河源,归后将巡边经过撰《乌春》。还著有《京路记》、《调查乌的河源》、《田舍诗》和《依仁堂集》等。
1893—1966原国民党桂系将领。字健生。广西桂林人。回族。十四岁投身军界,先后就读于广西初级陆军学校、武昌第二陆军预备学校、保定军官学校。毕业后,任桂军第一师三团见习军官,后升上尉连长。1921—
即“山北室韦”(120页)。
旧时东北地区对沙俄纸币的俗称。名称来源,似与清初黑龙江流域各族人民咒称沙俄侵略者为※罗刹,误传为老枪,又误为老羌有关。时流通于东北地区的,主要为华俄道胜银行、帝俄国家银行和中东铁道局发行或流通的金卢布
元代语言学家。回回人。祖籍西域。祖父木沙剌福丁于成吉思汗西征时归附,随军东迁,遂定居。平章政事札剌鲁丁之子。世祖至元年间(1264—1294)供职于翰林院,官至翰林学士承旨。正奉大夫。通亦思替非文(一
见“劝龙晟”(398页)。
? —573?北魏至北周大臣。字朔周。盛乐(今内蒙古和林格尔北)人。族属铁弗匈奴。夏国创建者赫连勃勃后裔。曾祖库多汗时,因避难改姓杜氏。为人刚鲠有胆识。初从贺拔岳征战,历拜都将、都督,爵长广乡男。北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