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斯勃
见“乙习本”(3页)。
见“乙习本”(3页)。
旧时滇东北和黔西北一些彝族地区的一种以人代租方式。当地封建土目藉其政治权势,拨出一部分土地强令其辖区内一些农民耕种,凡被迫租种这种土地的农民,除平常交租外,还必须每户每一代给土目送一个小孩当奴隶,故称
契丹民族祭祀的一种猎神。据《辽史》载:“辽俗好射筈鹿,每出猎,必祭其神以祈多获。”(卷116)。
清县名。位于辽宁省东北部,辽河中游东岸。清康熙三年(1664)置。境域东西140里,南北55里。东至吉林乌喇,西抵广宁县,南邻铁岭县,北界柳条边。唐虞为息慎氏地。商、周、秦因之。汉至隋属扶余界。唐为渤
?—97汉西域车师后部王。居务涂谷,领4000余户,有众15000余,兵3000。建武二十一年(公元45年),与鄯善王、焉耆王遣子入侍汉。以光武帝不纳,奔附匈奴。明帝永平十六年(73),复欲内附,遭匈
见“诸抹”(1951页)。
见“成吉思汗”(744页)。
见“北平蒙藏学校”(536页)。
部分彝族的自称。他称孟武。主要分布在云南省元阳、金平、弥勒、罗平、西畴、镇源、祥云等县。译见“彝族”(2594页)。
参见“萨雅克部”(2012页)。
清代皇室和八旗官兵狩猎习武的场所。建于康熙二十年(1681)。地在今河北省围场县境。满语“木兰”,汉译为“鹿哨子”(吹哨引鹿的哨子),以此地设围场为哨鹿所,相沿既久遂视木兰为地名。该地原属蒙古喀喇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