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院部
契丹部族名。※遥辇氏部落联盟时期,该部与※六院部原为一部,曰※迭剌部,由益古及其弟撒里本统领,辖六营,是部落联盟中最强大的一部。后梁开平元年(907),※耶律阿保机即以迭剌部夷离堇(军事首领)称帝。契丹开国后,鉴于迭剌部力量强大难制,为去其势,于天赞元年(922),将其析之为二:五院部和六院部,以五石烈(县,一说乡)为五院部,置夷离堇统之。辽太宗会同元年(938),改夷离堇为大王,部隶北府,以镇南境。大王及都监春夏居五院部之侧,秋冬居羊门甸。下辖大蔑孤、小蔑孤、瓯昆、乙习本等四※石烈。
契丹部族名。※遥辇氏部落联盟时期,该部与※六院部原为一部,曰※迭剌部,由益古及其弟撒里本统领,辖六营,是部落联盟中最强大的一部。后梁开平元年(907),※耶律阿保机即以迭剌部夷离堇(军事首领)称帝。契丹开国后,鉴于迭剌部力量强大难制,为去其势,于天赞元年(922),将其析之为二:五院部和六院部,以五石烈(县,一说乡)为五院部,置夷离堇统之。辽太宗会同元年(938),改夷离堇为大王,部隶北府,以镇南境。大王及都监春夏居五院部之侧,秋冬居羊门甸。下辖大蔑孤、小蔑孤、瓯昆、乙习本等四※石烈。
解放前新疆维吾尔族清真寺寺有地。在维吾尔族聚居区的城乡中,到处都分布着大小不一的清真寺。在乡村,除个别寺没有寺有地外,一般都有3—5亩,或十数亩地。中等的则有40—50亩,最大的有400—500亩。在
见“亦麻河卫”(874页)。
①古县名。西汉置,东汉末废。在今宁夏贺兰县西北。东汉灵帝建宁元年(168),汉将段颎与羌人作战于此地之灵武谷。 ②郡名。隋大业三年(607)改灵州置,治所在回乐县(今宁夏灵武县西南)。唐初改为灵州,天
清和民国初期鄂伦春族以※乌力楞”或※“安嘎”(一作阿那格)为单位出远猎的领导者之一。一作“乌纠尔达”,鄂伦春语音译。由同猎者全体成员选举产生,为※“塔坦达”(狩猎长或家族长)的副手,故有的地区称“小塔
敦煌吐蕃藏文文献。见《敦煌吐蕃文献选》伯字1081号卷子。全卷23行。系(河州)节度衙及河州军军部调处奴隶归属纠纷的文书。内容是:奴隶李央贝,原属吐谷浑莫贺延部,由该部绮立当罗索以5两(金或银)买下,
明代今云南祥云一带民族地区一种水利工程。此地素称干旱,人们挖了许多地下蓄水池,俗称鱼鳞坑,以积雨水,用渠道联结起来,故称。平时不易蒸发,以备旱时灌溉田地。
五代后唐时南诏大长和国肃文太上皇帝郑仁旻年号。约923—925年,凡3年左右。
部分彝族的自称。原为地名,后演变为支系名。主要分布在云南省元江、新平、双柏、峨山等县,详见“彝族”(2594页)。
明清时壮族、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的田地名称之一。流行于桂西及黔西南罗甸、望谟、安龙、贞丰等地。由土官授与其境内土民耕作。耕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耕作期间,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缴公粮,但
①吐蕃时的一种军事行政建制。藏语称“khri sde”。约七世纪松赞干布掌政后统一吐蕃兵制时建置。统隶于五如(“如”,藏语音,译意为“翼”)及其长官“如本”(翼长)。这种万户多见于河陇吐蕃占领区。如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