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头钱
旧时壮族社会习俗。亦称偿命钱。流行于两广地区。为远古血亲复仇的遗风。旧时,壮族各村寨、宗族或家族间,常发生械斗仇杀事件。被杀者家族或村寨,有替死者报仇之义务。虽经数代,必报方休。被杀者之子孙,如因年幼不能报仇,则植树于庭,待其子与树俱长,乃履行复仇义务。如系误杀,或对方要求和解,乃以牲畜偿命,赔偿牛数十头至百头不等,称为交“人头钱”,两家世仇遂解。
旧时壮族社会习俗。亦称偿命钱。流行于两广地区。为远古血亲复仇的遗风。旧时,壮族各村寨、宗族或家族间,常发生械斗仇杀事件。被杀者家族或村寨,有替死者报仇之义务。虽经数代,必报方休。被杀者之子孙,如因年幼不能报仇,则植树于庭,待其子与树俱长,乃履行复仇义务。如系误杀,或对方要求和解,乃以牲畜偿命,赔偿牛数十头至百头不等,称为交“人头钱”,两家世仇遂解。
1260—1322元朝将领。又译床吾儿、床兀而、创兀儿、憧兀儿。钦察人。同知枢密院事※土土哈第三子。初任宿卫。世祖至元二十四年(1287),从玉昔帖木儿征叛王乃颜,以功进左卫亲军都指挥使。成宗大德元年
见“荫免田”(1602页)。
见“坎城”(959页)。
?—352十六国时期冉魏创建者。字永曾,小字棘奴。魏郡内黄(今河南内黄县西北)人。因父瞻被后赵石虎收为养子,遂改姓石,为石虎养孙。以骁猛果锐,拜建节将军,封修成侯,历北中郎将、游击将军。后赵太宁元年(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扎凌山卫。永乐七年(1409)三月,与葛林等10卫同时设立,卫治在前苏联境内黑龙江下游右岸沙费斯克附近扎岭山之地。
见“交钞”(875页)。
书名。明袁彬撰。1卷。彬。字文质,江西新昌(治今宜丰县)人。正统十四年(1449),瓦剌也先南扰,时宦官王振擅权,挟英宗北征。彬以锦衣卫校尉扈驾从征。“土木之役”与英宗同被瓦剌军所俘,随侍左右,次年,
见“龙涸”(494页)。
唐代南诏王子。又作凤迦异。乌蛮,姓蒙氏。阁罗凤之子。天宝五年(746,一作四年),奉父命使唐,得厚遇。七年(748),入朝宿卫,唐授以鸿胪卿兼阳瓜州刺史,都知兵马大将军。十一年(752),吐蕃授予大瑟
明代壮族农民起义之一。景泰年间(1450—1456),古田(今属广西永福地)壮族农民,因饥荒向地主借谷济荒,同地主武装发生冲突。地主贿赂官府,以“僮佃”“造反”罪名逮捕其领袖韦朝威。农民以武力救出韦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