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拉语音译,亦作库木散,意为“一个根子”、“一姓人”、“远亲”、“外家”,是以父系血缘为纽带的远亲组织。也是相当于宗族组织的撒拉族基层社会组织。流行于青海、甘肃等地。一般由3—5个※阿格乃(以父系血缘
?—1478明广西思恩州土官。壮族。岑氏家族世为土官,祖父岑坚明初任田州知府,父岑永昌为思恩州知州。永乐十八年(1420),承袭思恩州知州职。因其“有谋略、善治兵,从征蛮寇,屡有功”,于正统三年(14
参见“火器营”(393页)。
清代演练攻坚战术的旗营。乾隆十四年(1749),高宗弘历命出征金川凯旋的前锋、护军计千兵设立专营,以驻京城西北郊香山,令习云梯及火器等项攻碉破城技术。十八年(1753),又从八旗满洲、蒙古内选调※马甲
见“耶律贤”(1302页)。
又作纳都六设、讷都陆。号曰突厥都六。突厥阿史那氏先祖。相传为伊质泥师都之子,兄弟4人,居长被共奉为主。有10妻,所生子皆以母族为姓,阿史那者为其小妻之子。都六卒,诸子于大树下共为誓约:向树跳跃最高者共
参见“塔布噶举”(2160页)。
古代蒙古社会习俗之一。民族部落间进行战争时,获自敌人屯营中的幼童,通常都不杀掉而收作养子。养子虽不能加入养父母的氏族,却可得到收养氏族的保护,并与养父母的亲生子享有同等财产继承权,可分得一小部分份额。
地名。见于《拉失德史》,意为“马头”,即唐代之马头川。元为察合台汗国属地。在今中亚阿姆河上游纳伦河南岸。其附近之游牧驻居地亦名阿忒八失。
卫拉特蒙古准噶尔部台吉。绰罗斯氏。额尔德尼巴图尔珲台吉第四子。初驻牧于准噶尔地区。康熙十年(1671),噶尔丹自西藏归,杀车臣,逐卓特巴巴图尔。为避害,徙牧青海。依青海和硕特部。后别分旗置佐领,为青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