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旗恩监
参见“八旗贡监生”(31页)。
参见“八旗贡监生”(31页)。
见“犁汗王”(2072页)。
元明土司名。据《元史·泰定本纪》载,泰定三年(1326)置木朵路。《明史·地理志》称木朵路在孟艮御夷府东,当今缅甸南掸邦景栋与云南西双版纳之间。为傣、掸族居地。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所之一。永乐四年(1406)二月设。《满洲源流考》作喀本河所,并说清代喀本河在呼伦布裕尔(今海拉尔市)北340里。
见“隆禧总管府”(2138页)。
①古族名。又作乌护、乌欢、乌骨、乌。隋唐时为铁勒西支之一。主要分布于伊吾以西,焉耆以北地区。后与契苾、纥骨等邻近部落合为乌护,成为回纥之一部。属回纥西支。其众一部分后成为回纥汗国的成员
见“报匣”(1062页)。
地名。又作费阿拉。满语音译,“佛”意为“旧”,“阿拉”意为“平岗”,合译为“旧平岗”。在今辽宁省新宾满族自治县永陵镇东南二道河村南山岗。辖境东临鸡鸣山,南界哈尔萨山,西达烟筒山接连凤凰岭。明万历十五年
见“引者”(399页)。
?—1216金大臣。中都路(治今北京市西南)猛安人。女真族。尼庞古氏。明昌五年(1194)进士。累官尚书省令史。从平章政事仆散揆反击宋进攻,兵罢,任同知崇义军节度使事。改东平府治中,历环州、裕州刺史,
1934年,车里宣慰使委其弟召孟麻尼坎到云南西双版纳勐罕当土司,上任后,巧立名目,百般掠夺,强行征所谓“拴线钱”、“土司马匹钱”、“枪支钱”及各种杂税,限制交清。全勐人民不堪其苦,起而反抗。召孟麻尼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