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车姓氏。本漠北高车一部落。据《元和姓纂》及《通志氏族略》所述:“斛斯氏其先居广漠,代袭莫弗大人,号斛斯部”。归北魏后以部名为氏。原作斛粟氏,后改斛斯氏。初居于代北(今山西恒山及河北小五台山以北地区)
?—1749西部哈萨克(奇齐克玉兹)汗。一译阿布拉该尔汗。康熙五十七年(1718),引兵与准噶尔军鏖战于爱古斯河畔,败遁。雍正元年至三年(1723—1725),以策妄阿拉布坦遣兵攻夺塔什干等地,左、右
即“茯茶”(1599页)。
见“蒙古杖鼓”(2332页)。
即“许兀慎”(921页)。
书名。明王在晋(字明初,今江苏太仓人)撰。17卷。天启二年(1622)三月,作者任兵部尚书兼右副都御史,代熊廷弼经略辽东,后坐罪归籍,于崇祯十一年(1638)撰成此书。记事起万历四十六年(1618)四
蒙古语音译,又作牙速。《元朝秘史》译作“骨头”,《华夷译语》释为“骨”。即“族系”之意,为蒙古氏族部落制度下的一种亲族集团。古代蒙古社会的基本因素为斡孛黑(氏族),随着人口繁殖,斡孛黑分衍为若干个,凡
见“玉素普和卓”(477页)。
见“忽母思部”(1489页)。
渤海国宗王。末王※大諲譔(906—926年在位)时,官礼部卿。后唐同光三年(高丽国太祖天授八年,925)九月,与司政大元钧等率渤海民百户亡命高丽。次年一月,渤海国亡(一说在国亡后始投高丽)。